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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如何完成國家高質量統一 | |
http://www.CRNTT.com 2021-06-20 00:10:31 |
第五,高質量統一要能夠實現兩岸同胞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習近平總書記表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在台灣問題上,習近平強調對台工作要“以人民為中心”,指出“我們為推動兩岸關係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實現兩岸同胞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兩岸統一不能不考慮到人民的感受和同胞的生活,衹有實現兩岸同胞對美好生活向往的統一才是高質量的統一。 二、推進“高質量統一”的基礎與挑戰 “高質量統一”是對國家統一提出的更高要求,但這並非是脫離實際和好高騖遠,而是以大陸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對台工作取得的重要成績為基礎的。大陸改革開放40多年取得偉大歷史成就,現已更加有信心、有能力推進祖國統一的歷史進程。[8]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大陸已經牢牢掌握了兩岸關係的主導權和主動權,不斷改變決定台海形勢基本格局的力量對比態勢[9],多次挫敗和遏制台灣當局的“台獨”分裂圖謀,不斷深化兩岸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往來,在國際上有效維護了一個中國的框架。這些都是我們能夠在新時代推進和完成祖國高質量統一的堅實基礎。 一、法理基礎。雖然兩岸尚未完全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從未分裂,也不容分割。兩岸同屬一個國家、兩岸同胞同屬一個民族,這一歷史事實和法理基礎從未改變,也不可能改變。雖然民進黨當局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在島內進行“台灣國家意識”的建構,島內“台獨”分裂勢力處心積慮地搞“台獨”,但依然未能改變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法理現實,民進黨也深陷“想獨而不敢獨、謀獨而不能獨、稱獨而不是獨”的困境。劉國深教授指出,“無論從理論還是從政治實踐來看,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是當前的政治和法理存量,兩岸之間的統一不是領土主權再造,而是在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政治和法理實存框架下,兩個對立中的政權如何結束政治對立的問題。”[10]兩岸在領土主權意義上同屬一個國家,兩岸統一的性質是一個國家內部結束政治對立的問題,這也是我們有機會推進和實現高質量統一不可撼動的法理基礎。 二、經濟基礎。兩岸經貿關係是兩岸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兩岸經貿關係發揮了推進器和穩定器的作用。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兩岸經貿關係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在經濟全球化進程加快、兩岸生產要素和經濟結構互補的市場驅動下,兩岸經濟關係快速發展,並成為兩岸關係中最積極最活躍的因素。[11]台胞目前在大陸的投資有數千億之多,台灣對大陸的經貿依存度多年維持在四成左右,大陸多年來穩居台灣地區第一大貿易夥伴、第一大出口市場以及最大順差來源。據大陸海關總署統計,即便在受到國際政治經濟形勢和新冠疫情影響的情況下,2020年兩岸貿易額依然達到2608.1億美元,同比增長14.3%。[12]無論最終用何種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和實現國家統一,兩岸之間的經貿聯繫都不可能脫鈎,即便是統一後兩岸的經貿關係也衹會越來越密切。穩定和密切的經貿關係在統一前有利於維繫兩岸的利益聯繫,有利於遏制“台獨”分裂活動,在統一後有利於實現台灣的長治久安。兩岸數十年來奠定的雄厚的經濟基礎恰恰可以成為推進和實現高質量統一的必要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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