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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大咖講書:中評青年對話田飛龍

http://www.CRNTT.com   2021-08-24 00:05:45  


 
  香港基本法一直在應對危機和挑戰中發展

  中評社:香港基本法在1990年制定通過,1997年生效,至今已有30年。有觀點認為,香港基本法應該與時俱進。對此您如何看待?您認為香港基本法能如何更好地順應大時代的發展?

  田飛龍:香港基本法應該是“一國兩制”立法史上最具創造性的一部法律。我們要客觀地在歷史的具體語境當中去認識這部法律。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之後,中央很快成立專門的起草機構來起草香港基本法,經過5年左右的時間完成了這部法律。這部法律傾注了鄧小平同志非常大的心血和精力,也調動了各種各樣的立法資源和力量。這部法律將“一國兩制”表達為一種法律框架,並且在回歸之後的很長時間裡面也確實保障了香港的繁榮穩定,所以對於這部法律我們要給予高度的評價。同時,我們也注意到,這部法律有一些考慮不周的地方,有當時的我們法學知識上的局限性,也有對資本主義社會及其管治規律認識不到位的地方。所以,香港基本法下的“一國兩制”的實踐是邊運行、邊修正、邊發展的。

  香港基本法實際上一直在應對危機和挑戰中發展。我們注意到,人大釋法是基本法適應變化與挑戰的一種非常重要的法律機制。香港回歸之後的5次釋法及若干次的人大決定,是中央從立法者的角度對基本法做了相應的解釋和豐富發展。同樣,國安法與選舉法的改革也是對基本法秩序的一個負責任的、正當的拓展,這些是基本法本身能夠保持生命力和適應力的重要機制。

  其實反對派、外部勢力也在謀求基本法按照他們的意願去變化,當然那是把基本法帶到溝裡去了。所以,牢牢把握基本法解釋和實施的主導權,是中央管治權非常重要的目的所在,也是特區政府需要加以落實的法律治理任務。

  基本法有一些已有的彈性機制,目前來看能夠應對其所遇到的危機。面向2047的時候,是否要啟動一個結構性修改的議程,我覺得是可以做一些預備性、前瞻性的研究。基本法的解釋和修改、基本法的合理變遷都在“一國兩制”的初心和框架範圍內,是一個正常變化。我在一些講座的場合講過,“沒有不老的青春,也沒有完全不變的法律。”無論是從西方法治理論來看,還是從中國法家的理論來看,法律都會隨著時間條件和實踐條件的變化而相應變化。所以,“50年不變”是說“一國兩制”大的原則和框架不變,而具體的規則和政策要因應實踐的要求發生相應的變化。“一國兩制”的精妙之處就在於它將“變”與“不變”有機辯證地結合,它朝著的方向只有一個,那就是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一國兩制”制度和政策的變化必須同時兼顧這兩者,才是正當的和可持續的。未來“一國兩制”的演變也會繼續兼顧香港繁榮穩定和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是香港基本法秩序豐富發展的一條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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