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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不破 住房保障不立

http://www.CRNTT.com   2008-11-13 15:55:43  


讓更多的人“安居”,才能保證社會的穩定發展。
  中評社北京11月13日訊/《中國經濟時報》今天發表黃石松 陳紅梅的理論探索文章--“收入分配不破,住房保障不立 ”。文章認爲“當前收入分配體制不合理的現實,使住房保障從一開始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平正義的基礎,而一旦這種利益分配的方式和格局以法律的形式或者合法化地固定下來,糾偏的結果是必然付出更大的代價。這一問題在當前中國各地積極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進程中,還沒有引起政府應有的足够的重視。”全文如下:
 
  當前,中國經濟正處於持續快速增長的長周期,居民收入波動較大,物價上漲較快,房價和租金價格波動較大,收入分配改革的力度越大,收入格局的變化就會越大。過多的保障層次、過細和過於硬性的收入標准劃分,可能造成的結果是:已經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在不久的將來需要“退出”的數量就越多,同時需要調整“進入”的數量也就會越多,大量的進入群體可能進不去,而需要出去的“出不去”或“不想出去”的情況必然發生。 

  當前,關於中國房地產市場運行和金融政策爭論的焦點問題是:房地產市場價跌量減的現象是不是已經演變成為全行業的運行趨勢?房價的大幅波動會不會引發房地產資金鏈的斷裂,或將導致金融危機?要不要放鬆對房地產開發融資和個人住房按揭的信貸控制?房地產行業作為既支持投資增長,又能有效拉動內需的行業,其健康發展對國民經濟影響至關重要。自5月份以來,沈陽、西安、杭州、上海等15個城市陸續推出了針對房地產市場的一系列“救市”措施,引發了全國性的爭論。近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努力解決好涉及民生的問題,并明確要擴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降低住房交易稅費,支持居民購房。 

          收入分配不破,住房保障不立 

  關於住房保障問題,經歷了一個認識不斷深化、政策在實踐中不斷調整的過程。1998年國務院取消福利分房實行住房貨幣化以來,經濟適用房被委以“啓動內需,拉動投資和經濟增長”的重任,出現了經濟適用房被高收入人群購買、戶型過大等現象。2000年後,一些地區認為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既然差別不大,不如取消,因而大幅壓縮了經濟適用房的建設規模,又出現了嚴重供不應求問題,排隊、炒號等現象時有發生。2005年初爆發的全國性的對經濟適用房的“廢、立”之爭,最終演變成對住房領域社會公平正義的全面深刻反思。 

  2007年8月,國務院召開了全國住房工作會議,明確要求把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為重點、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政策體系,其根本的指導思想是:“政府解決住房問題必須體現公平正義”。為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幹意見》,2007年底有關部門聯合發布了《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目前各地在具體操作上一般以統計部門公布的五等分組居民收入為劃分標准,將解決住房問題分成三個層次:1.最低收入階層實物分配廉租房或給予房租補貼;2.中低收入階層購買經濟適用房;3.中等及以上收入階層通過市場化商品房解決住房需求。并且完善了各級房產保障部門的設置,實行統一管理、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等制度,如北京市將審批和資質認證下放到街道和區縣保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由區縣住房保障部門執行輪值搖號配售制度,并在主流媒體和電視台公開操作;南京市還全過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相關部門、新聞媒體參與監督,確保了申購供應的公平公正性。應該說,在現有的政策框架下,保障性住房的實施機制基本實現了在現有收入分配格局下的公平、公正、公開,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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