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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國安立法諮詢:也無風雨也無晴

http://www.CRNTT.com   2008-11-29 10:44:21  


澳門國安立法預料將會順利通過
  中評社香港11月29日訊/新華澳報今天發表評論"國安立法諮詢活動明結束:也無風雨也無晴".文章内容如下:

  為《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所進行的諮詢工作,到明天就要結束。這項為期四十天的諮詢活動,可以說是澳門特區近年幾項立法諮詢活動中,廣告和深度都較為突出的一次。在不長的時間內,不但是各類社團紛紛舉辦了介紹會、諮詢會或研討會,而且報章上也發表了不少評論文章或專文,頗為熱鬧。一些研討內容也頗有深度,有獨特見解。就此,形成了支持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主流意見,當然也提出了不少合理的修訂建議。下一步,行政當局向立法會正式提交“法案”時,應能從中吸取有益營養,使“草案”更臻完善。

  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工作之所以能順利完成,首先是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實際上,特首何厚鏵親自主持了五場諮詢會,其中的一場還是結束外訪問活動連忙趕回澳門的,可見他對諮詢會的重視,及不願放過任何一個能聽取意見和建議的機會。在特區政府高度重視之下,就把各類社團、各界人士參與諮詢活動的積極性,調動了起來。

  其中一個最顯著的例子,是天主教團體和葡裔居民團體。他們當初擔心,以天主教團體與梵蒂岡教廷的密切聯繫,及澳門葡人政治社團與葡國政黨的關係,他們很容易會碰觸“國安法”的“紅線”。但在“國安法草案”公佈後,他們得悉“國安法”並不限制這種聯繫和關係,只是禁止在這種聯繫中“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而他們也自信不會作出此類行為,因而也就徹底放心。由此可見,澳門特區的為二十三條立法的立法方向、指導原則及法案內容,都是實事求是的,充分考慮到澳門社會的特殊性。

  當然,在四十天的諮詢期中,也出現了一些噪音,包括香港一些以“肢體語言”著稱的“民主鬥士”,跨海來澳以遊行形式“踢場”。其實,有噪音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值得大驚小怪。實際上,既然是民主社會,就必然會有各種不同觀點。關鍵是在於“少數服從多數”,但亦須允許保留不同意見,惟不能把這種少數人的不同意見當作是“主流民意”,去否定、衝擊多數人的主流民意。何況,澳門特區實行“一國兩制”,沒有噪音反倒是咄咄怪事,甚至會導致海外世界誤會澳門已成了“一國一制”(其實,即使是在內地,也已呈現言論多元化現象,不可能要求沒有噪音)。當然,如果能夠正確對待反對派團體言論中,雖然很尖銳激烈、但也不無道理的那部分意見,在修訂“草案”時予以審慎考量,反而是更能顯示出“澳人民主治澳”的真諦。  

  透過四十天的諮詢活動,我們可以發現,真正反對為二十三條立法的人,只是極少數,而且還須借助香港的“外援力量”,才敢表演一番。而那些平時慣於扮演反對派角色的團體和人士,早紛紛表態不反對立法,只是要求對“草案”中的一些內容表示質疑,或要求延長諮詢期。

  在諮詢活動的後期,某些反對派人士的“延長諮詢期”等訴求得不到社會的共鳴和回應後,又有人作出“既然澳門並未發生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就沒有必要為二十三條立法”的言論。這番言論,不要說是無視為二十三條立法是澳門特區的憲制責任,也不要說是無視近年國際上的反華勢力,包括“疆獨”、“藏獨”等無孔不鑽地挑戰國家政權,而國家安全網在澳門的漏洞就可能會被其所乘,及美資博企來澳紮根後,不排除會有敵對勢力借其“殼”而活動的現實了,就說是這些人提出的這個主張,也與其以往經常批評政府“立法滯後”的言論,也是自相矛盾的。

  實際上,這些人曾多次批評政府“立法滯後”。現在,特區政府決定在為二十三立法方面,盡早結束“立法滯後”的情況,他們卻又認為“沒有必要立法”了。這豈非是自打咀巴? 這種“滯後立法”的主張,與他們以往所批評的“立法滯後”,又有甚麼不同?

  國際法學界近年的一個主要觀點,就是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經濟全球化成為引人注目的大趨勢。經濟全球化趨勢使世界上不同國家、民族和地區之間的經濟、政治和文化的相互滲透、融合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水準。然而,經濟全球化並不單純是經濟的,它必然以國家的政策和法律為指導,同時又進一步促進了法律領域的變革,經濟全球化推動了法律全球化。因此,建立完備的,應對經濟全球化要求的法律、法規體系,創造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所以,我們的立法工作要改變被動滯後的狀態,除對條件具備的法律、法規要加快立法步伐,對已有的法律、法規中不適應經濟發展的部分進行修改外,更積極的態度是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發揮法律、法規對經濟生活的導向和保障作用,並不斷進行探索,大膽進行超前立法,以適應經濟全球化對人們的政治、文化生活、傳統觀念的改變和對我國經濟、法律的發展帶來的新的機遇和挑戰。

  準此,所謂“沒必要立法”之說,是站不住腳的。 

  (來源:新華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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