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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其要救要保 不如創新路 | |
http://www.CRNTT.com 2009-02-25 10:57:25 |
政府對創意產業缺乏定位和政策 其他地方近年積極發展創意產業。例如英國,雖然早已將倫敦發展為國際金融中心,但由於政府有前瞻性,懂得居安思危,從1997年開始,制定政策扶持創意產業,每年均有可觀的增長,到了2006年已佔其GDP的8%,就業人數達200萬人,與金融服務業一起成為倫敦的兩大支柱。 香港怎樣才可以發揮競爭優勢,打破目前困局呢?香港自由開放,絕對有利於發展創意產業。不過,業界以往遇到不少困難,例如本土市場太小,供應鏈不足,行業之間分散發展,融資又有困難,最大的弊端是,政府對創意產業缺乏定位和政策。 但是,香港作為中國的國際都會,可以發揮重要的橋樑角色,特別是在珠三角區域規劃中尋求新定位。最近,國家公佈了《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包括提出建立“數字珠江三角洲”。其實,香港業界面對的最大發展障礙是,未能與內地互聯互通。本地音樂、電視、數碼娛樂等業界朋友一再向我反映,希望特區政府協助業界通過CEPA,用先行先試方式,打開廣東省市場,將香港定位成為珠三角區域創意產業中心。 我認為,促使政府落實推動本地創意產業發展,已是刻不容緩!但一講到落實,在在需財。因此,我建議,政府設立一個為數30億港元的“創意產業基金”,用途包括鼓勵更多創業者創業,資助大學進行創意產業研究和培訓人才,吸引外國知名的創意企業來港發展,促進跨行業合作,特別是促進網絡新經濟和傳統創意產業的合作,甚至令創意產業發展為本港第五大支柱產業。 這次動議辯論還有一個關注點:陳茂波議員的修正案包括促請政府為創意產業提供稅務優惠,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劉吳蕙蘭局長重申政府的反對立場,認為香港的低稅率已足以吸引在港營商。但我認為,低稅率是相對的,當其他地方為了鼓勵發展創意產業,紛紛提供更具吸引力的誘因時,我們的稅率相對優勢就不復存在,有關企業會捨香港而去。這次修正案獲得通過,顯示不同黨派議員對這項議題已有相當共識,當局應該從善如流,再作檢討。 總之,香港與其要救要保,不如創新路,但要創新路,首先要有新思維,還要敢於承擔,我深信,這是市民對特區政府的期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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