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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這條鯰魚難以游進立法院興風作浪

http://www.CRNTT.com   2009-03-28 07:35:21  


 
  顯然,陳水扁對其“獄中政治規劃”,是躊躇不定的。先是因其仍深深懷念出任八年“總統”期間,不但可呼風喚雨而且也可上下其手大貪特貪的風光日子,而佈局要參加二零一二年的“總統”選舉。為此,他曾“指點兵兵”,要求蘇貞昌選台北縣長,蔡英文選桃園縣長,游錫(方方土)“回鍋”再戰宜蘭縣,如此這般地把有可能阻礙他再選“總統”的“天王”都打發掉。但似乎他後來也轉為務實起來,感到還得等到二零一二年才能選“總統”,而且還須當選了“總統”才享有刑事豁免權,何況也沒把握一定能當選,這對他要逃避目前身陷的官司並無多少幫助。

  因此,陳水扁又曾打過參選台南縣長的念頭。以台南縣是他的故鄉,當地鄉親仍將他當神明膜拜的有利條件,他若要參選,當內各有志者自然都將得“讓路”並落力輔選,且當選機率不低。但問題是縣長並無刑事豁免權,對他應對官司並無助益。而且,只要貪污案在一審判決有罪就得請辭了。何況,在眾多政治公職中,縣長的政治地位相對較低,而且所有行政事務巨細無遺都須親自參與,這對已經養尊處優慣了的陳水扁來說,當然是苦差事。

  相對而言,陳水扁如果選上“立委”,就須等到三審定讞且被褫奪公權才會失去“立委”資格,這就有十年八年的空間。他還可進入司法委員會,找瑕疵影響“扁案”的判決。而且,“立委”享有言論免責權,只要當選了“立委”,就可在“立法院”的殿堂中炮火四射,而無須負任何責任。十多年前陳水扁在任“立委”期間,除了是問政認真,在諸“立委”中聘請最多而質素最高的助理,因而無論是審議法案還是出席“國是論壇”,都準備充分,表現勇猛,多次被選為“最佳立委”之外,他還利用“立委”的言論免責權,頻頻炮打國民黨官員,甚至是與李登輝聯手,硬生生地把“行政院長”郝柏村趕了下台。就目前而言,在“總統”、縣長、“立委”三個公職中,最有把握而又最能讓他過癮的,還是“立委”。

  然而,按正常程序,“立委”選舉是在二零一一年底或二零一二年初進行,還得等上三年的時間,顯是“遠水救不了近火”。於是,本來就政治鬼點子多多的陳水扁,主動向葉宜津提議,可以在台南縣長選舉中表態支援葉,但葉必須提前在確定黨內提名後就宣佈辭去“立委”,讓台南縣“立委”補選能趕在十二月的縣市長選舉投票日前舉行,一旦扁確定當選,就會支援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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