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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農民工子女入學 重要開端

http://www.CRNTT.com   2009-07-03 11:16:24  


保障农民工子女義務教育有利可持續發展
  中評社北京7月3日訊/陝西省政府近日針對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出台了《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財政獎勵實施暫行辦法》,《新京報》今天發表社論“財政保障有力,農民工子女就學不再難”,文章表示,“陝西省利用財政杠杆鼓勵學校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這是一個重要的開端。它不僅給農民工子女受教育以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時,對於提高農民工群體的社會競爭力,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亦具有重要作用”。 文章內容如下:


  陝西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日前出台的《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財政獎勵實施暫行辦法》規定,各地有關部門要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教育體系,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按照《辦法》規定,在中央、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外,市、區財政也將設立相應的專項經費,獎勵接收農民工子女較多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并向條件薄弱的城市公辦學校傾斜。 

  陝西省利用財政杠杆鼓勵學校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這是一個重要的開端。它不僅給農民工子女受教育以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時,對於提高農民工群體的社會競爭力,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亦具有重要作用。 

  長期以來,許多人都把資源和環境的過度耗費,當作發展“不可持續”的重要指標,但必須看到的是,資源和環境的低效耗費,其根源在於個人權利的匱乏,而且資源和環境耗費導致的經濟增長不可持續,遠遠不如人的發展權受到局限所導致的社會發展不可持續那麼可怕。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GDP增長迅速,但勞動力的個人發展則備受制約,事實上構成了經濟結構升級的重要瓶頸。以珠江三角洲為例,近十幾年來GDP以年平均20%以上的速度增長,但農民工的工資年平均增長不到10元,扣除物價因素,實際上是負增長。而導致工人收入增長落後於經濟增長的原因,無疑就是權利匱乏導致的議價權缺失。毫無疑問,農民工對企業主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通過城鄉二元經濟的身份區隔,農民的權利受到極端的抑制。一方面農民在農村的收入,由於農村經濟的非市場化而無法得到應有的價格體現,另一方面,由於壁壘森嚴的戶籍制度,以及一些人鼓吹的“城市門檻論”,令農民在城市成為二等公民,城市可以不支付任何社會保障成本,這無疑壓低了農民的議價能力。更有甚者,農民工的第二代基本被擋在城市之外,形成了農民絕對貧困化的代際傳承。根據粗略統計,目前大概有2400萬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其中有1600多萬留在農村,還有800萬跟隨父母進了城。這800萬身處城市的農民工子女有相當一部分,必須交納高額借讀費才能在城市公辦學校就讀,另有很大一部分在民辦農民工子弟學校學習,不僅就讀條件相對較差,而且朝不保夕。 

  人是衡量一切的尺度,我們當下的增長模式,是將經濟體中最重要的要素“人”,等同於礦產木石等“物”的方式,為增長服務的。事實上,在資源與環境的高速消耗之下,最值得擔憂的,其實是人口紅利的高速耗散,農民工既沒有發展基金,又將迅速被流水綫淘汰,被淘汰後以何為生? 

  令人欣慰的是,當前無論中央或是地方的政策部署,都越來越重視個體權利的保障。在肯定這一方向的同時,我們也期待具體的制度設計更加合理。以此次陝西的做法為例,雖然該政策初衷很好,但令人擔憂的是,補貼學校,而不是補貼到人,是否會導致“假造名額冒領獎金”的劣跡重現,能否實現政策的初衷?而且對於發達地區的省份,倘若處理異地遷徙的農民工子女就讀問題,缺乏異地接續的安排,是否會導致教育經費捉襟見肘,令政策成為一紙空文?當然,既然政策方向已經轉變,許多實際困難的陸續出現,以及利益博弈的陸續展開,都是意料中的事,對此,相信政府能拿出應有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