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黑心律師更要防範黑心權力 | |
http://www.CRNTT.com 2009-12-15 10:32:41 |
數名律師涉嫌幫助被捕的重慶涉黑人員翻供,想方設法大肆“撈人”。不料,“黑老大”龔剛模為爭取立功,在開庭前夕主動向警方檢舉了其辯護律師教唆其偽造證據、減輕罪責的犯罪事實。12月13日,重慶“律師造假門”始作俑者李莊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導致這起事件急速曝光。(《中國青年報》12月14日) 重慶打黑運動似乎從不缺少新聞。審判正進行到關鍵階段,為涉黑當事人進行辯護的律師李莊、馬曉軍等人相繼落馬,前後竟有近20餘人被捕;更令人感到蹊蹺的是,李莊等人的落馬,竟然是源於他的當事人、曾經的重慶黑老大龔剛模的揭發。 “黑心律師”的出現時有耳聞。比如曾經為成克傑案進行辯護的大名鼎鼎的張建中律師也在重金誘惑之下,鋌而走險為當事人偽造證據,但此番李莊的落馬,卻揭開了黑心律師“撈人”的潛規則。律師群體的形象從來沒有像今天一樣陷入重重危機,一位重慶政法幹部告訴記者,“重慶打黑除惡一系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到重慶代理涉黑訴訟’一時成律師界熱門。許多北京律師如趕場般雲集重慶,尋找開展‘業務’和施行‘潛規則’的機會。” 這些律師看似神通廣大,但若認為他們單憑一己之力便能有翻雲覆雨,那未免太高估這些人的能量了。以李莊教龔剛模用“被公安吊了八天八夜,打得大小便失禁”為理由進行翻供為例,據我所知,以刑訊逼供為理由翻供,如果沒有法官的配合,少有成功者。當年民警杜培武確實被警察刑訊逼供,傷痕在法庭上清晰可見,法官卻仍然視若無睹,還是真凶現身為他洗冤。如果龔剛模在法庭上信口開河,說被“吊了八天八夜”,而法官沒有被買通,料他也無法翻供成功。 李莊之所以敢於肆無忌憚地收取龔剛模數百萬元的巨款,敢於吹噓自己的“撈人”本領,主要並不在於下三流的教人翻供、串供的手法,而應當是他自己所說的“上面有人”。事實也正是如此,一位重慶政法系統官員就指出,“應該說,一般律師都應該熟悉《刑法》第306條,李莊作為資深律師,更應爛熟於心。是什麼讓此案的數名律師對這柄高懸之劍熟視無睹鋌而走險?除了金錢誘惑外,想必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讓李莊之流有恃無恐的所謂‘關係背景’。”而與李莊一起被捕的一位律師也在向龔剛模親友索取了95萬元後,企圖利誘政法部門的個別幹警加入“造假生產鏈條”。 黑心權力始終是黑心律師最主要的幫凶,甚至是讓罪犯吞舟是漏的主導者。當年“遼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劉文義,在初審時獲刑二十年,但幾經司法來回後,最終僅判刑五年,而這種結果的獲得正是依靠一位律師幫助劉文義與法官牽線搭橋;深圳中院窩案,雖然律師充當了當事人和法官的中間人,但損害國家和他人利益的,主要是法官濫用權力。就在12月14日的《中國青年報》還刊登了另一則新聞,遼寧的 “馳名商標假案”涉及遼寧多個中級法院的法官及數十名律師,目前,多名法官和律師被檢察院帶走。 說到底,黑心律師再黑,他們玩的伎倆,實際上很容易識破,而真正讓那些犯罪嫌疑人重罪輕罰甚至逍遙法外的,最終還是由黑心權力所支配和導演的司法腐敗。我們但願重慶“律師造假門”僅僅是個案,但我們也會忍不住設想:如果龔剛模沒有揭發李莊,這起造假事件會不會見光?所謂的“造假生產鏈條”會不會潛伏於司法領域,並正在“有序”地運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