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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深:澳台關係 不進則退

http://www.CRNTT.com   2009-12-19 00:33:25  


 
  在社會方面,台灣是一個民間社會力量蓬勃發展的地區,澳門可以在這方面借鑒台灣的經驗,發展壯大澳門的民間社會。澳門已有一些專門從事澳台關係的社團組織,如“兩岸與澳台關係學會”、“澳門辛亥黃埔協進會”等,這些社團組織可以擴大聯繫面,帶動澳台社團組織的全面交流交往,並探索兩地民間社團組織結合的可能性。在教育方面,澳門已有不少年輕學子前往台灣求學,今後也可以吸收更多大陸和台灣學子來澳門就學,讓兩岸三地青年人一起學習和生活,取長補短,共同建構兩岸關係的美好未來。在法律層面,澳門與中國大陸之間的並存關係對於兩岸未來的法律衝突問題的解決有一定借鑒意義。“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域的司法制度完全獨立於內地司法體系。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成法域的最基本要素,正是這一獨立的司法運作機制,使澳門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得以保持”②。澳門的成功經驗使澳台之間可以共同研究,探討如何加快與中國國情相適應的兩岸四地法域間的相互關係,使澳門成為兩岸四地司法制度的研究中心。

  新聞媒介作為當今世界各國的“第四權”,在現代社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兩岸關係的發展,新聞媒體的角色不可或缺,兩岸雙方如何在媒體發展政策方面取得共識,將是影響兩岸最終統一的重要問題。澳門地方不大,卻有非常發達的媒體資源。《澳門日報》、《新華澳報》、《澳門商報》、《澳門月刊》、《九鼎》等澳門報刊已經成為兩岸四地知名的刊物。澳門與台灣在新聞媒體方面先行展開合作,必將對兩岸媒體合作,對中國未來的媒體事業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政治上的先行先試是澳台關係發展最值得深入研究的課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最終不可避免地要觸及政治層面的融合,但由於政治層面的融合敏感性和複雜性最強,必須循序漸進,由點到面逐步實施。澳門是兩岸四地中體量最小的一方,最適合作為兩岸政治關係和平融合的政治特區。兩岸政治互信的增進,除了恪守一個中國等原則性問題外,更多地是雙方公權力層面的對接問題。

  隨著兩岸民間交流的日益密切,雙方公權力部門如何進行合作,共同治理兩岸事務的問題不久之後就會浮上台面。在共同的公權力機構產生之前,互設辦事處等機構將是過渡時期的必然安排。有些機構現在就可以直接在大陸和台灣設立,但更多的機構可能還不具備開設的條件。此時,澳門與台灣之間先行嘗試設立更多的帶有一定公權色彩的辦事機構,甚至共同設立治理雙方共同事務的機構的問題,就可以成為澳台關係發展的創新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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