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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分配格局 權力不可與民爭利

http://www.CRNTT.com   2010-03-05 10:56:56  


 
  如果稅收的著眼點,僅僅是財政收入的增加,既有悖於納稅人的意願,也有違於稅收的初衷。遺憾的是,中國的納稅人很少對稅負的高低、稅款的去向有足夠的發言權。他們眼見著政府的“錢袋子”迅速膨脹,行政支出不斷增長,不該花的錢隨便花掉,而在提及養老、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民生問題時,聽得最多的一句話卻是:財政缺口很大。

  權力影響財富流向和分配格局,是收入差距越來越大的原因之一。一方面,行政權力直接介入市場,導致人為的收入分配失衡;另一方面,權力腐敗帶來的種種後果,使財富無法真正實現按勞分配。前者以備受詬病的壟斷行業高收入為突出代表,後者有部門利益、官商勾結、貪污受賄為證。

  媒體在有關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文章中分析說:由於經濟轉軌中存在的資源高度集中、資本的內控性以及多元壟斷等原因,我國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比一般市場經濟國家更為迅速,財富向政府、資方和壟斷行業集中。這三者背後,無一不乏權力之手。

  代表委員們正在提出各種不算新鮮的調節收入的建議,如提高個稅起徵點、開征奢侈稅之類。其實,相比於財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長,權力所帶來的腐敗收入、灰色收入,提高個稅起徵點讓老百姓增加的些許收入又算得了什麼?

  ★實現財富分配正義需要公權力不搶錢

  新浪網“兩會”專題做“民生十議”,我寫的關於收入分配的熱點話題作為“第二議”《怎樣消除妨害分配公正的攔路虎?》;編者在新聞首頁推出時另做題《收入分配:呼喚公開透明的博弈》。發表出來的文章,限於篇幅,我談的只是社會財富分配(廣義的收入分配)的一部分,即公民和家庭的工資性收入,捎帶涉及政府收入和資本收入在分配中占有的比例過高,公務員和壟斷國企等特殊群體收入遠超社會平均水平。

  不論我們把稅收歸於第一次分配,還是第二次分配,不論稅率高低,不論稅收後的公共產品、社會保障支出多寡,我們談論的都只是一個正常的法治的社會。可是,我們的國家和社會遠未走上正軌,法治還只是一個正在奮鬥的目標。所以,我要補充說,實現社會財富分配的公正,最急切的是,首先應該關注的是,不許搶錢——當然,這個搶不是指大街上歹徒持凶器的明搶,而是各種勢力倚恃公權力進行的或明或暗的掠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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