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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缺的自由 雙倍的責任

http://www.CRNTT.com   2010-04-07 10:21:41  


 
  “國防部”必須嚴肅回答起碼三個問題:第一,以男性女性為差別待遇之理由為何?第二,營外餐敘喝酒與性騷擾性侵害之因果關係;第三,如果真有關聯,為何不如美國被宣告違憲的規定或者上述大學生提出的,應該規範潛在的加害者、酒醉肇事者不可購買酒精飲料或者九點就該回營了,門禁為何總是對潛在的受害人,禁令為何總是針對潛在的受害人?

  當女性擔任黨主席、軍警執法人員、法官律師等公職之際,一方面承擔公民責任之際,我們又單方面要求女性要負起潔身自愛的責任,待在該待的地方,才能惹人疼愛。“國防部”又說了軍方已律定男性長官不得強迫女性官兵參與聚餐,難道男性長官就可以強迫男性官兵參與聚餐嗎?女性長官呢?問題不是男性女性,重點應是長官與官兵之間的權力差異,必須要求擁有權力者自省自身的權力位階,與可能之濫用。

  筆者就先不提高中課本“公民與社會”的第一冊所教授的“性別工作平等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以及馬政府十分引以為傲的兩“國際人權公約”簽署以後之台灣內法化,只想提醒“國防部”有睿智的長官們,如果用這個簡單邏輯,該不會在台海有衝突甚或戰事時,要求潛在的受害人節制不要給加害人機會當炮灰吧?

  日前台南女中學生極有創意的反禁穿短褲事件,她們集體行動表達了新世代對層層限制的不解,並面對問題不膽怯退縮,給近來沉悶的社會倡議運動帶來一絲希望。反觀“國防”專業面對軍中層出不窮的性騷擾與性別暴力問題,不但無法辨識問題核心源於自身性別權力結構存在長久問題,其明顯外露之性別角色刻板印象與偏見、粗糙之決策,與不願面對問題之態度令人擔心。當女性除了“齊家”,還要治國、平天下時,台灣社會準備好了嗎?擁有“保國衛民”專業之“國家”軍隊看來是還沒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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