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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事件:對話執法警察

http://www.CRNTT.com   2010-04-20 11:24:12  


 
  上訪職工給記者傳來了一份加蓋“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公章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掃描件,上稱已查明這些訪民4月9日八時許“打起橫幅圍堵宏正酒店正門”,在門口呼喊,致使酒店“無法正常經營長達30分鐘”,決定對帶頭者王××行政拘留七日。據這位上訪職工稱,被正式拘留的僅她一人,她對彭寶泉僅僅是拍了幾張照片就被送精神病醫院感到無法理解。

  他到底有沒有精神病?

  彭妻說:兩年前他因與民警起爭執被抓,經專家鑒定精神沒大問題

  彭寶泉的妻子葉女士對記者說,彭寶泉最近言行、精神一直很正常。葉女士坦承,兩年前彭寶泉因與派出所民警起爭執被抓,當時曾找本地醫生對他進行了精神鑒定,後派出所重新找武漢的專家鑒定,結果是他有點“偏執”,但是不影響責任的承擔,遂因妨害公務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葉女士強調,彭寶泉去年初出獄後一直正常。

  記者聽了張洪峰傳過來的彭寶泉與他前天上午十時的通話錄音,在錄音中,彭的思維正常且講話克制。而據跟他一起關在派出所的一位上訪職工稱,彭在警車上和派出所內未見有異常舉止。

  而精神病院的護士稱,派出所送彭寶泉進來時肯定經過了當班醫生,但醫生怎樣認定彭寶泉精神問題的她不清楚,這名醫生要周一才回來上班。

  家人質疑

  為何不准家屬一周之內探望?

  葉女士質疑,派出所把彭寶泉送進精神病院,並未征得家屬同意,甚至在送進去後有關方面也沒有通知家屬,而不准家屬一周之內探望更令人不可思議。

  面對記者“為何不通知家屬”的詢問,精神病醫院的護士稱:“不是派出所通知嗎?”

  張洪峰昨晚發表博文提出強烈質疑。該博文引用廈門秋生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楊毅的話說,精神病診斷事關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如果不經嚴格的程序就可以將人送進精神病院,那將人人自危,它已經成為公民人身自由喪失的一個醫學理由。

  彭寶泉似乎是一個愛管“閑事”的人。今年年初,湖北青年陳永剛因在網上質疑“某縣領導搞形象工程”被當地公安機關拘留,其在被拘留之前告訴了彭寶泉,彭寶泉隨後向知名網友張洪峰求助,張洪峰乃發表博文披露。此時正召開全國“兩會”,頓時輿論大起,十堰市公安局3月5日撤銷了拘留決定,鄖西縣政府和警方在網上公開向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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