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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作海為啥“有冤不申訴”

http://www.CRNTT.com   2010-05-12 09:44:42  


 
留有餘地的判決

  楊鬆挺說,如果證據確鑿,按照當時政策判斷,殺人肢解,趙作海應被判死刑立即執行。正因為存在疑點,“是疑難案,也是存疑案,所以應該留有餘地”。

  最終疑罪從輕,判處死緩。“他們認為,這個案子有疑點,但是沒有動搖基礎。”楊鬆挺說。

  當年案子的三名審判員,目前均在商丘市中院工作。

  主審人魏新生得知趙振裳現身後,意識到自己判了個錯案。“現在他心理壓力很大,在反思。”楊鬆挺說,魏新生告訴他,作為一個法官一生中辦了這個錯案,將會是非常難受的記憶。魏新生身體不好,最近沒有上班。

  對於辦案的公檢法人員追責問題,調查組正在調查。主要辦案人員,大多未離開司法系統,有的已開始接受調查。

  楊鬆挺覺得,該案應該吸取的教訓是:要更重物證,要堅決排除非法獲取的言詞證據。

  他說,一個法官,要憑借良心和職業道德,對案件做獨立判斷,不受任何因素幹擾。

  現任商丘公安局副局長的趙啓鐘介紹,按照慣例,犯罪嫌疑人一旦被捕,警方不敢放人,“放錯了,檢察院會追究我們的責任”。他說,公安機關對趙作海的遭遇深表歉意。

  對趙作海來說,這一切來得那麼突然。

  位於開封的河南省第一監獄中,當聽到無罪宣判時,趙作海失聲大哭。

  妻子早已改嫁。四個兒子,三個送人,一個在外打工,幾乎一次都沒見過。

( 記者張寒 河南商丘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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