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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明:以新思維創民主新天

http://www.CRNTT.com   2010-06-11 11:15:16  


 
  其次,人大常委會的一切決定均向全國人民負責,莊嚴而神聖;依基本法,香港的一切政治性、自治性權力,亦為全國人大所授予。現在,公社兩黨堅持於二零一二年廢除功能組別,甚至要求現屆特區政府訂定二零一二年以後的政制方案,是公然挑戰人大決定、挑戰基本法的憲制地位。全國人大乃我國之本,公社兩黨如斯蔑視,全國人民看在眼裡,會怎樣想?無論如何,人大常委會是不會讓步、不能讓步的,大不了政改方案推倒重來,香港政制原地踏步,倒楣的只會是香港市民。

  另一方面,公社兩黨多次表示,基本法列明港人可於二零零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後來失諾,是故,人大常委會於二零零七年所訂下的普選時間表不可信。我們不妨認認真真的翻閱基本法,讀讀有關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二零零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可見,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首先是說“如需修改”,其次,它從未提及“普選”的字眼。至於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它提到了“行政長官最終由一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再普選產生”,當中,並無指出具體時間。較之於人大常委會零七年的決定:“二零一七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訂出了時間表,其明確性和具體,遠超於基本法的內容。最終能否達至普選行政長官,還看立法會議員是否願意實實在在的按“五步曲”一步一步向前行。如政改方案推倒重來,政制原地踏步,責任不在中央。中央可做的,都做了。香港人的眼睛是雪亮的。

              否決方案對民主百害無一利

  既然反對派總喜歡以懷疑論度人,我們又不妨抱懷疑論看反對派。反對派十多廿年來,一直以“民主”這單一議題來支撐其政治生命和空間,其他方面的論述,實在不過了了。這些年來,反對派一直採取“對抗”的手段來要求普選,廿年了,早已說明此路不通,反對派卻不嘗變通,從未嘗以“對抗”以外的方式,反而愈演愈烈,不斷挑動港人的情緒,煽動港人對抗中央政府,明知底下無物,仍不斷挖掘,合常理乎?坦白說,反對派既由單一議題支持,若香港實行了普選,他們還可抓著什麼生存下去?說到這裡,司馬昭之心,豈非昭然若揭?

  進一步想,否決政改方案,對香港民主進程又有什麼好處?難道發展民主,只有對抗一條路?既然人大常委會已釋出善意和誠意,為什麼我們又不能報之以一點信任?

  有則寓言故事,太陽和風比力量大,它們競賽,誰先令路人脫下大衣,代表誰的力量大。風先來,它向路人颳起狂風,呼呼的吹,風愈大、愈冷,路人愈緊握大衣,至風筋疲力盡,路人的大衣仍在身上。太陽採取了截然不同的策略,它向路人報以溫暖、柔和的陽光,未幾,路人已徐徐脫下大衣。窮則變,變則通,走了十多廿年冤枉路,不要繼續領香港人走進死胡同了。和中央政府對抗是行不通的,為了港人福祉,捨私利,積極和特區各只溝通,理順跟中央政府的關係才是正。“有很多事情,既表現為各種矛盾的互相對立、互相制約,又表現為各種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聯繫,孤立看一籌莫展,綜合看柳暗花明。”前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如是說,希望公社兩黨有所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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