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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國共合作定能實現振興中華宏偉目標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12 08:13:37 |
第六屆“國共論壇”所提出的二十二項共同建議,有的只是由兩岸行政部門直接合作,並在各自管理的地區落實執行即何,有的則需要透過海峽兩會的協商達成協議之後才能落實執行,因而將會為“ECFA”協議的後續商談和簽署補充協議提供參考材料。實際上,無論是國際間的“FTA”,還是內地與港澳兩特區之間的“ECFA”,在主協定/主協議簽署之後,都還有繼續進行商談,並陸續險署多個補充協定/補充協議。由此看來,海協會與海基會的協商及其最高形式“陳江會”,還將會展開“ECFA”協議的後續商談並簽署相關協議。在建立了兩岸經濟的制度化之後,必能量變促成質變,經濟基礎促進上層建築的轉變,為兩岸間進行政治對話以至是政治談判,累積條件,打好基礎。因此,這第三次“國共合作”,就將被賦予更高更深刻的內容,策動第一次“國共合作”的孫中山先生所揭櫫的“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就將實現在前。 “天下為公,以民為本,振興中華”。在閉幕式上,全體與會者振臂高呼“振興中華”。這就如賈慶林所說,在當年中國內憂外患的情況下,中山先生第一個喊出“振興中華”的響亮口號,至今激勵著我們為民族團結富強而奮鬥。只要國共兩黨能精誠合作,中華民族就大有希望,“振興中華”就一定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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