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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學進:作協無權對謝朝平被抓案保持沉默

http://www.CRNTT.com   2010-09-03 13: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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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學進:絕不能讓“文字獄”卷土重來 

  2010年09月01日

   警察抓了記者又開始抓作家了。因為自費出版了長篇紀實文學《大遷徙》,8月30日,作家謝朝平被陝西渭南警方從北京家中帶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經營“。(9月1日《新京報》)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作家自掏腰包在正規出版社(出版單位《火花》雜志由山西省文聯主辦,系全國百家社科核心期刊)出書,怎麼就“涉嫌非法經營”了?而且其出書並不旨在牟利,主要是用來贈送的,如所出的1萬册中就有4600册委托移民代表董生鑫轉送移民,與“非法經營”八竿子打不著。退一步說,如果真是非法經營,那也不能抓作者,應該找出版社論理,因為經營主體是出版社。渭南警方之所以會找出這麼蹩腳的理由,是礙於憲法規定公民有出版的權利和自由,不得已才想出這麼一個狗屁不通的名堂。 

  尤其不解的是,警方是定罪在先,調查取證在後。報道稱,6月26日,書送到渭南。次日,渭南市文化稽查隊以“雜志屬非法出版物”為由,將其全部沒收。然後再到出版社調查取證,好不容易才“發現此次增刊的不合程序之處”,即“沒走審批程序”。警方靠什麼手段斬獲這一“戰利品”?答案就在《火花》雜志社社長王作忠的話里:“他們先後找了省出版局和文聯,鬧得很厲害。”哪有這樣因果顛倒的辦案程序呢?即便如此,那也不該抓作者啊! 

  咱就不兜圈子,直說了吧。謝朝平被抓的真正原因不在作品外的因素,而是在作品本身。我在網上查到該書的電子文本,從資深媒體人、作家龍平川寫的代序中及所列各章節名稱中(第一章 犧牲;第二章 移民淚;第三章 翹首望長安;第四章 田園將蕪胡不歸;第五章 劫後“伊甸園”;第六章 “逃犯”逃進中紀委;第八章 輿論風暴。筆者注:沒看到第七章),大致了解了書中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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