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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乞討兒童:所要明白的九件事

http://www.CRNTT.com   2011-02-11 09:43:44  


 
帶子女乞討:主因是社保不力而非父母無情,不應重罰家長

  在“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行動起始階段,很多人認為,乞討兒童都是有組織脅迫。然而此後人們驚訝地發現,原來一些兒童是被自己親生父母帶來乞討。這讓一些網友震驚,呼籲對這些不負責任的父母進行重罰。

  此舉著實打錯了對象,父母帶親生子女進行乞討,無非是家長謀生乏術的無奈之舉,雖說讓未成年人乞討對其身心有嚴重的傷害,但並非父母有意為之,而是現實社會缺乏讓其“有口飯吃”的保障體系。除非禁止乞丐生育,否則父母行乞,必然把孩子帶在身邊。要不然送到一個月一千塊的幼兒園麼?

“你都公開乞討了,還不准我發張照片”=“你都出來賣了,還不准我強姦你”

  “只乞討孩子本來面向公眾乞討,也就不涉及侵犯隱私和肖像權。”“你都公開乞討了,還不允許人家拍攝並發到網上去?”關於隨手拍照是否侵犯乞討兒童隱私,這樣的強盜邏輯比比皆是。乞討兒童的肖像,只是起到“信息源”的作用,其毫無疑問屬於隱私範疇,善意的犧牲也是犧牲。如果要公開發布,最多可適用未成年監護人授權尋親的情形。

  即便是已被確認為被拐兒童的照片信息,在未得到當事人、監護人的授權時,也不能隨便發布。正規媒體對相關案件的報道中,也對乞討兒童肖像打了馬賽克。“你都公開乞討了,還不允許人家拍攝並發到網上去?”的邏輯與“你都出來賣了,還不允許人家強姦你”一樣。
  
本次“脫靶”不能怪運送彈藥的普通熱心人,而是錯在瞄准的“精英”

  對兒童乞討這一社會問題的最終解決而言,本就需要一個社會多方力量的合力。在事件中,民間的關注和善良需肯定,“精英”的行動和呼籲須反思。普通民眾應該扮演的是一個“扇風”“加油打氣”“運送彈藥”的角色,而“精英們”做的是“確定目標”、“精確打擊”,缺一不可。此事件最終“脫靶”,你不能說是熱心善良的“運送彈藥”的普通人錯了,該反思的是“確定目標”的“精英”,而且普通人的善心和熱情在當下恰恰是最寶貴的。

  針對個案而發起的民間行動,起碼其初始階段均呈現不那麼專業和規範的特點,甚至因為其他外在因素的限制而很可能“無疾而終”,這就需要“精英”的矯正和持續關注,事件考驗的不是民間而是精英的智慧理性。
  
  結語:你如果拍隨身拍之前就明確了那是拐賣,你應該報警;如果你不忍心看到兒童流浪乞討,你應該給予他們幫助,呼籲建立實實在在的救助機制,而不是報警;如果你只是胸懷正義善良悲憫,那麼感謝你的關注。(來源:網易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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