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
兩會宜盡早商談兩岸共同防災救災議題 | |
http://www.CRNTT.com 2011-03-19 08:33:21 |
兩岸建立共同防災與救援機制,對兩岸關係而言,具有歷史性和政治性意義。尤其兩岸屬同文同種,救援的過程中沒有語言障礙和溝通困擾,更有助於提高救災效率。更重要的是,兩岸若能建立共同的防災與救災機制,勢必有助於兩岸關係的和平與穩定發展,進而增進兩岸民眾的情感和相互認同。於今,兩岸既已簽署“ECFA”,也達成多項合作與交流共識。因此,建立對兩岸關係具有歷史性和政治性意義的兩岸建立共同防災、救災機制,就時機已經成熟。 目前,兩岸對於建立共同防災救災機制皆有共識,兩岸在氣象預報和自然災害的預警方面已有部分的合作,每年定期召開“海峽兩岸災害性天氣分析與預報研討會”、“海峽來能幹氣象科學技術研討會”,進行防災減災的交流合作。如果兩岸建立共同防災救災機制,就要定期展開防災、救災合作,建立定期交流與災害聯防機制,多開展兩岸專業救災人員的交流,聯合舉行重大防災救災演練;建立協調機制,以便使專業人員及物資儘速投入救災。 其實,兩岸災害專家平常就應加強交流。雖然災害難料,但仍有許多方法可以預知及預防自然災害。兩岸可先建立以氣象、地震及疾病等專家學者共同組成的團隊,彼此交換意見及專業知識,為兩岸的天氣預報、地質變化及疾病進行預測和防範,以便提前作好準備,將災害減至最低。 去年九月中旬,大陸海上搜救中心與台灣“海巡署”在金廈海域的聯合搜救演習,就包括了船難救援、醫療後送與協調聯繫等合作實驗。兩岸透過這次的聯合演習,確實提升了對海上救難與救援合作的認同感。整體來看,兩岸在海上的合作救難既能跨出一大步,後續深化並擴大至陸地(例如蘇花公路坍方)與航空方面(例如船難或空難)的救援機制合作,理論上應能駕輕就熟。 還是謝明輝先生說得好,防災救災機制應本於人道救援的立場,不必有太多政治聯想,更不要有藍綠的口水戰,所有的思考方式,應本於三個凡是:凡是有利於救災救難機制便應該建立;凡是有利於兩岸人民福祉安全便應該實行;凡是有利於兩岸人民建立情感互動,朝向和平發展的便應推動。實際上, 建立兩岸防災、救災、救難機制有利於兩岸人民福祉,有利於兩岸的和平發展。要做,就趕快去做! 作者:富權 來源:澳門新華澳報 2011年3月19日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