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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27刀殺人案該不該判死刑

http://www.CRNTT.com   2011-07-22 09:45:47  


  
  比一比就知道,賽銳案不比李昌奎案危害輕多少

  按《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定,“具有多種量刑情節的,根據各個量刑情節的調節比例,採用同向相加、逆向相減的方法確定全部量刑情節的調節比例,再對基準刑進行調節。 ”我們不妨以依據量刑指導意見,結合判決書和新聞報道對比一下李昌奎案和賽銳案的量刑細則。

  比一比就知道,賽銳案不比李昌奎案危害輕多少

  按《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定,“具有多種量刑情節的,根據各個量刑情節的調節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減的方法確定全部量刑情節的調節比例,再對基准刑進行調節。 ”我們不妨以依據量刑指導意見,結合判決書和新聞報道對比一下李昌奎案和賽銳案的量刑細則。

  李昌奎案與賽銳案的量刑細則:
 
               李昌奎                 賽銳 

  加刑情節     
 
  殺人數量          兩人               一人 
 
  其他犯罪          強奸               無 

   殘忍行為          殺幼兒              連刺27刀 
 
  是否在公開場合       否                是,多人在咖啡廳目睹殺人一幕 
 
   減刑情節     
 
  是否積極賠償        積極賠償(但有爭議)        沒有 
 
  是否自首           被動自首              被動自首 
 
  婚戀糾紛          屬於               屬於 
 
  是否取得家屬諒解        沒有              沒有 
 
 
  比起李昌奎,賽銳在殺人人數上要少,也沒有犯下強姦。但殘忍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而且公共場合施以暴行,在社會危害性上更勝一籌。而在減刑情節,賽銳還有所不如。總而言之,賽銳的惡行並不比李昌奎遜色多少,兩者非常相似。而對於李昌奎案,包括主張廢除死刑的賀衛方教授在內的諸多法律學者,都認為李昌奎罪大惡極,理應判處死刑,與李昌奎相比不遑多讓的賽銳,算不算得上是罪大惡極呢?

  當然,雲南高院的法官們是專業人士,他們有自由裁量權,對法條和司法解釋也可以有自己的理解。采納減刑情節,本案判死緩,也絕對說不上是錯案。但在今天(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之前),死緩據稱“平均實際只坐18年牢”,死緩與死刑一字之差,司法公正的天平將會劇烈搖擺。死者家屬為何苦苦討說法,也就不難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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