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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爍持槍案再次觸動公眾敏感神經

http://www.CRNTT.com   2011-09-19 10:38:27  


 
相關評論:夜幕下的“二少火並”何其囂張(2011年9月19日 東方網 石兆)

  “京城四少”之說起自晚清、民國,而以“四”為數字單位,把幾個出色並且類似的人物組合在一起,大約是春秋戰國時就有了的風氣。但一直以來,這種事兒都是褒義的居多。有人說世道澆漓、人心不古,如果用這所謂“四少”內涵的演變來衡量,倒也未必沒有道理。當年所稱“四少”者,都是那種富貴閑人兼各有所長,總之是那種文人里的貴族、貴族里的文人。自民國以降,這“四少”是越來越不堪了,幾乎等於了惡少的代名詞。

  近日,媒體報道稱,位列“京城四少”之一的王爍已被起訴,罪名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和故意損壞財物罪,與之同時被起訴的還有幾個人,不是替他買槍的,就是幫他打架、銷毀證據的。槍支彈藥的事兒就不說了,看來最近流行舞刀弄槍,李雙江先生的兒子打人一事當中,也有一把模型槍在後座上,可謂一股流行趨勢。

  對王爍等人的起訴書中,事情的經過已經描述得很詳細了,但只看起訴書的話,往往也就得之皮毛,這種事,非深知其中內幕的老江湖不得解。在此,試著為讀者諸君剖析之。

  王爍的罪名有數項,只提出一件來說。事情的經過如下:某晚,王爍開著一輛大眾的R36款豪車,與另外一位叫做王珂的人駕駛的奧迪A6型轎車,在北京最為繁華的地段上發生摩擦,王爍駕車急刹逼停王珂,然後王爍出來用“槍狀物”對著那位王珂比畫,等到王珂報警之後,王爍倒車撞擊王珂的奧迪A6,致使其起火燃燒。這裡的受害者王珂,被人懷疑為當代“京城四少”中的另一位。兩者鬥氣、相撞,可能未必只是偶然事件。

  如果事情說到這裡,想必很多人覺得這是富家公子的行徑,雖然涉嫌毀壞別人財物,大家可能也就是看熱鬧的心理罷了。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這位撞人的王爍先生所駕駛的車雖然很貴,但還不算什麼,主要是那副車牌異常得牛,行內人一眼就知道,這是某涉密保衛單位的專屬號段。而被撞的那位也不是善茬兒,其奧迪車車牌是軍用的,兩者看著是富家公子的爭鬥,後面跟著的影子都不是一般人。

  實際上這件發生在去年12月的事,早就有報道,但報道的文字語焉不詳,根本沒有指出事件的兩造之背景,甚至還說王爍的車牌涉嫌套牌,言下之意是無法查實。而這份起訴書則證明此事遠沒有這麼簡單,當初是誰把這個消息隱瞞、為什麼隱瞞,足夠讓人遐思無限。

  而也就是在幾個月前,這位撞車的王爍先生還砸過一輛寶馬X6,也是因為行車產生了摩擦所致。但那位被砸車的車牌一看就是普通的有錢人,並非具有如此背景的人士。要知道,這其中的差異可就大了。兩個特殊號段的車主相互之間都有這樣的衝突,一般的有錢人也逃不過這樣的命運,這要是碰到我等無權無勢的老百姓,看來性命可能堪憂,只能寄望於永遠碰不到他們了。

  更為有趣的是,這樣一個私藏槍支彈藥、公然在大街上打砸的人,在所謂“投案自首”之後,竟然於今年的6月取保候審、在家閑居了。這種車牌與這種待遇聯繫到一起的話,想必我等心中自有衡量,兩者是不是有因果關係還真是難說。

  從這件事我們知道了兩個情況:特權車未必都是公務車,有些卻是這樣的人在使用。用金錢當然是可以交換到權力的,就像權力可以換到金錢一樣,兩者都是硬通貨,而且互為表里。如果說特權令人痛恨,這種買來的特權就更為令人痛恨。因為特權的使用還有公務行為在其中,而買來的特權往往就真的是純種特權,並且其囂張的程度要超過真正特權很多倍。

  有時候我們會想,在這樣隱藏著無數大鰐的城市里,我們普通人真是城市的主人麼?如果某些城市被那些失範的權力所主導,“他們”就會認為自己才是真正的主人,這些城市是“他們的城市”。有時候他們是在隱形操縱著,有時候也會如同冰山一角一樣偶露崢嶸,讓我等百姓看到這種真正的豪門恩怨與生活。但如果您不知道江湖上的事兒,可能根本感覺不到這種潛流。

  順便說一句,這位被起訴的王爍先生今年29歲,起訴書上的學歷是初中。您看,這就是真正有錢人與唐駿這樣用野雞大學裝點門面的人之不同,他們甚至不屑於弄個起碼的學歷來裝樣子了,一切早都已經盡在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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