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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性奴案 誰的“國家機密”?

http://www.CRNTT.com   2011-09-24 08:19:23  


 
山石:洛陽性奴案算“國家機密”?

  2011年09月23日08:15新京報 山石 

  日前,河南洛陽警方破獲離奇大案,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李浩,在購買的地下室內開挖地窖,先後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此囚禁為性奴,被囚禁時間最長的女子為兩年,有兩名女子被殘忍殺害。

  洛陽警方在接到報案48小時後,將試圖外逃的李浩抓獲,辦案效率頗高,但報道此案的記者卻發微博稱,他遭相關人士質問是誰爆的料,並稱他侵犯了“國家機密”。按道理說,李浩被捕,幸存的4名女子被解救,接下來當地政府該做的事會很簡單,嚴懲犯罪嫌疑人,告知公眾真相,平息公眾不安心理;現在,將李浩案與“國家機密”聯繫在一起,真讓人疑惑:這算什麼“國家機密”?

  這樁刑事案還牽出了一個涉及面更廣的話題,即誰來關心邊緣人群的生存與安全?被囚6名女子均為李浩通過洛陽市不同的夜總會、KTV誘騙而來,囚禁時間最長的女子受困地窖兩年,受害人數之多,作案時間之長,都突破了人們的想象。在6名女子長期失蹤後,她們所服務的場所,難道沒有因擔憂和懷疑而報案?是什麼切斷了她們與社會、家庭的聯繫,成為任人宰割的“羔羊”?

  顯然,對邊緣人群的冷漠與忽視,使她們處在“陽光”照不到的陰暗地帶。但願“性奴案”在刺痛公眾神經的同時,也能刺痛管理者,為邊緣人群提供必要的救助。

  “性奴案”目前最該做的,一是立即按程序立案、審理、判決,嚴懲犯罪嫌疑人;二是為受害者提供心理援助;三是向公眾發布必要的信息,確保公眾知情權;四是加強娛樂場的監督和管理,不要讓更多邊緣人群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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