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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開煌:兩岸啟動政治接觸設想

http://www.CRNTT.com   2011-10-14 00:07:37  


 
  至於兩岸“交戰政府”的關係,則是彼此視之為己方主權下的“特別政治區”,此一“特別政治區”之特別在於:

  第一、統治之主權與治權並不統一:在治權方面兩岸不論內外,均有自己的合法性,不存在任何爭議,但在主權方面則存在若干爭議。

  第二、己方主權下的“特別政治區”實行一套與自己完全不同的政治意識形態,政治價值與政治制度,而且也都形成自己的政治慣例,難以統一。

  第三、兩岸“交戰政府”之間存在著不否認對方的默契:兩岸“交戰政府”之間雖然存在著明顯的政治爭執,但是兩邊的非政治事務與民間的往來則越來越頻繁、便捷。經濟方面的更有兩岸的協議,有規劃地加強彼此的經貿關係,所以兩岸“交戰政府”存在著既合作又鬥爭的關係,這都是因為彼此互動的過程中,醞釀出不否認對方的默契。

  第四、兩岸“交戰政府”之間雖然存在著不否認對方的默契,然而軟性的互不否認,並不足以建構兩岸關係的正常化,由於政治關係在迄今人類社會中,仍是居於主導位階的力量,因此兩岸“交戰政府”之間若不能真正解決相互存在的法理關係,則不但兩岸關係無法全面正常化,甚至有倒退的危機,而互相視對方為“特別政治區政府”,應為兩岸終極解決彼此關係之前,暫時可行之道。則兩岸各自從法理上說:

  對台北而言,一國是“中華民國”,而一府是“中華民國政府”,一區是北京特區政府。

  對北京而言,一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一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區則是台北特區政府。

  上述的定義並不存在對方是否接受的問題,因為這是各自在己方法律上的定位,目的僅在於如果在一中原則下,可以與對方進行政治接觸。這是一種以相互不平等的定位,來體現相互對等的原則。一旦雙方啟動政治談判之後,就可以協商出其他可以接受的平等定位的方式,進一步對等地處理彼此的政治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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