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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宗海:蔡英文沒有在兩岸迴旋的空間

http://www.CRNTT.com   2011-11-21 00:28:21  


 
  “台灣前途決議文”對於台灣的定位是直接從政治體制的角度來理解,經過威權體制的改革與民主政治的檢驗,儘管“憲法”上的“國家”名稱仍是“中華民國”,而民進黨也認知到這個事實,但對於“中華民國憲法”仍不認同,希望未來公投“制憲”。故說台灣實質上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對外不再堅持使用“中華民國”名稱,是希望台灣與“中華民國”之間可以脫鈎,因此外界認為“台灣前途決議文”是一種台獨的宣傳品。

  蔡英文在本次“總統”大選提到“台灣是‘中華民國’”的發言,和“台灣前途決議文”仍有不同之處。蔡是以台灣歷史的角度來說明台灣與“中華民國”的連結。依照蔡英文的說法,“中華民國”只有一百年的歷史,相反,台灣擁有三、四百年或更早的歷史記憶,“中華民國”的政府在1949年後才來台灣進行統治,因此台灣人民對“中華民國”的政府的情感不深,連結發生斷裂,但隨著60幾年來民主政治逐步深化,基於民主理念的“包容”,故說“‘中華民國’就等於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可以說蔡英文間接的也能包容“中華民國憲法”。

  但對國家名稱來說,與“台灣前途決議文”相同,蔡英文並非就認定是“中華民國”。她說“叫‘中華民國’或是叫台灣,都是我們台灣的政府,所以有人喜歡叫‘中華民國’,有人喜歡叫台灣,我們都可以包容”。顯示她將“中華民國”看成是一個政府的名稱,如同平常稱執政黨為國民黨政府或民進黨政府。故對於“國家”的名稱,她在嘉義競選總部上說“台灣是一個我們‘國家主權’意涵的地方,不只是一個地理名詞”。再次說明了蔡英文認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二、提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的看法,就是台獨借殼論

  蔡英文在雙十“國慶”前夕,提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的看法,是想把二者之間劃上等號,企圖為她的“台灣共識”先鋪上第一層內容。但是這種說法實際就是台獨借殼論,台灣內部還是有人不能贊同,因此覺得有必要說出這些“久說似成真”的謬誤。

  首先就法而言,“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憲法本文第四條),或是台灣是“中華民國”主權下的“台灣地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這些規範在台灣民眾心目中都非常清楚,因為歷經多次修憲,領土條款只有從國民大會調整為“立法院”為修法主體外,其他內容包括“彊域範圍”始終沒有變更過。若時至今,仍有民眾認同不一樣,那也只是因為他們內心認知的基礎相異,但不會涉及到“憲法”條文的“模糊性”。即使再談到法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還經過民進黨執政時期(2002年)的修訂,條文中還清晰規定:“台灣地區”: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沒有指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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