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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變暖非陰謀 氣候談判無出路

http://www.CRNTT.com   2011-12-06 10:41:53  


  
民主失靈之二:大國博弈陷入“囚徒困境” 
 
  民意基礎如此,反映到政府行為上就不難理解了。由於各國政府對氣候問題的擔憂程度並沒有高到大於貧困、和平等別的議題,所以儘管氣候大會進行到了第17屆,氣候問題仍然看不到光明的解決路線,而近年甚至遇到了比以往更多的困難。

  “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越來越玩不轉了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確定了“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是的國際環境合作原則。是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承擔國際環境義務時,責任不同。具體在減排這個問題上,就是發達國家有規定額度的減排義務,而發展中國家則是自願減排。這是針對20年前“南北差距”相當大的情況下制定的原則。這也是聯合國民主決策機制之下的成果。

  然而,20年來,隨著多極化的發展和新興國家的崛起,發達國家相對衰落,發達國家的排放量從占總數的到超過60%降到現在的不足50%,而所謂的“金磚國家”的溫室效應比世界上其他國家增長的都要快——尤其中國和印度的增速是其他國家的五倍。這樣,原先劃定的標準就引發爭議了。例如,中國目前的人均年碳排放量就已經與歐洲的部分國家接近,雖然有“歷史總排放”一說,但無疑很多發達國家已經不願意看到中國繼續享用“有區別的責任”——雖然哥本哈根會議上中國提出單位GDP碳排放將在2020年時比2005年下降45%,但在總排放量上,到時很有可能是09年時的兩倍。這對控制總量的發達國家來說,是不願意接受的。

  氣候談判除了涉及減排義務問題,還設計發達國家援助發展中國家減排,說白了就是“錢”的問題。今年氣候會議在歐債危機的大背景下,想要在“錢”的問題上談妥無疑難度更大。事實上,京都以降的每次氣候會議上,各國均原則上承諾及認可總體協定,但實施中卻把本國的經濟利益置於首位。顯而易見,該模式下的進展是極其有限的,而且很可能是越來越有限。
 
  但“對抗邏輯”不可能消失

  而最大的問題在於,即便在氣候問題的談判空間和預期都不斷變得惡劣,各談判國都沒有辦法解決這一問題。既不能說中國為首的發展中國家堅持發展權利、堅持“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是錯的,也不能說西方國家堅持主要發展中國家必須承諾具體減排義務才承諾“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是錯的。但眼見的事實是,談判各國給出的條件都越來越苛刻,越來越難達到一致,甚至連減排領頭人歐盟都說只有其他國家做得好才會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把減排額度從20%提高到30%。所以,中國在談“法律強制減排”時提出5大條件就不足為奇了。

  因為,從經濟學的經典理論“公地悲劇”來講,這幾乎是不可避免的,誰也不會主動犧牲超出自己能承受的代價,去讓別人獲得利益。儘管這個“公地悲劇”的結果就是,各國的減排量總和達不到哥本哈根會議定下的氣溫增加控制在2度之內的目標,全球變暖變得不可逆轉。

  近日,加拿大宣布年底退出京都議定書,再次為這“公地悲劇”的出現打上了不詳的陰影。

  而另一面,最近好多科學家認為ICPP預測太保守了。麻省理工學院的研究結果顯示,氣候變化委員會設想的最糟糕情況,只是他們計算的中度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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