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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否定“九二共識”不啻是否定自己 | |
http://www.CRNTT.com 2011-12-13 09:01:53 |
儘管後來有所調整修改,但仍然是圍繞著“國統會”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進行發揮,也沒有超出上述五種表述方式的範圍。而最終由“陸委會”主委黃昆輝確定了海基會十二月三日覆函海協會的核心內容:我方始終認為,兩岸事務性之商談,應與政治性之議題無關,且兩岸對“一個中國”之涵義,認知頗有不同。我方為謀求問題之解決,爰建議以口頭各自說明。至於口頭說明之具體內容,我方已於十一月三日發佈之新聞稿中明白表示, 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八月一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我方此項立場及說明亦迭次闡明,香港地區、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之媒體,對於雙方立場及說明,先後已有充分報導。而海基會十一月三日函的內容,是“建議採用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 由此,一九九二年海峽兩會達成的共識是:對“一中中國”原則,用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二、台方表述:根據“國統綱領”與“國統會”對“一個中國”涵義的決議;中共表述: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事務性商談不涉“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 因此,儘管說,海峽兩岸在達成這個協議時,是沒有“九二共識”這個提法,但並不能因此而說成是沒有“九二共識”。這就如同在辛亥革命發生時,也是沒有“辛亥革命”的提法的,“辛亥革命”的提法是後來才產生的,但這不等於是未曾發生過辛亥革命的道理一樣。因此,李登輝以當時沒有“九二共識”這個名詞,來否定“九二共識”的存在,是極不實事求是的。更何況,這個“九二共識”是建基於在他本人親自主持制訂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的基礎上的。如果連“九二共識”也予以否定,就就等於是把他老人家當年成立“國統會”,並主持制定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的事實,也給否定掉了。相信,一心要寫歷史的李登輝,即使後來推出“兩國論”,也不應如此抹殺自己曾有過的這個歷史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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