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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百柯:胡適誕辰120周年祭

http://www.CRNTT.com   2011-12-14 14:38:27  


 
  容忍,既是個人品德,也是政治德行。人與人之間的寬容,是有人味的體現;群體與群體之間的寬容,則是社會文明的標誌。如胡適所言,我們不能不感覺一個有人味的文明社會是可愛可羨的。

  在胡適那個年代,他常感到不容忍是常見的,而容忍總是很稀有的。今日我們面臨的環境,又何嘗不是如此?小到微博、論壇上的意氣用事,中到知識界黨同伐異的左右之爭,大到國家發展路徑與政治文明進展的議程設定,是不是都可以按照是否實現了寬容,是否“有人味”、“以人為本”來評判衡量呢?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容忍與自由》是胡適另一名篇。他寫道:“我自己也有年紀越大,越覺得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的感想。有時我竟覺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政治自由史上,我們都可以看見容忍的態度是最難得、最稀有的態度。人類的習慣總是喜同而惡異的,總不喜歡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為。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

  胡適說,總相信自己是對的,深信自己的信念沒有錯誤的可能,“我的意見就是‘正義’,反對我的人當然都是‘邪說’”,一切對異端的迫害和對異己的摧殘,都來源於此。這種“我不會錯”的心理,就是一切不容忍的根苗。

  舉目四望,不寬容確實正在毒化我們這個社會的風氣。僅舉一例:許多場合,體制內外的人相互視若寇仇,完全談不上“同情之理解”,似乎人與人之間已無法溝通。實際上,胡適在這一點上曾有過示範。1933年,他被盛邀出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長,而他的朋友如傅斯年等紛紛入閣。但胡適婉言拒絕了:“我所以想保存這一點獨立的地位,決不是圖一點虛名,也決不是愛惜羽毛,實在是想要養成一個無偏無黨之身,有時當緊要的關頭上,或可為國家說幾句有力的公道話。一個國家不應該沒有這種人;這種人越多,社會的基礎越健全,政府也直接間接蒙其利益。我深信此理,故雖不能至,心實向往之。以此之故,我很盼望先生容許我留在政府之外,為國家做一個諍臣,為政府做一個諍友。”

  所謂諍臣、諍友,便是政府和知識分子間相互寬容的良性結果。這裡面,透出的是人味而非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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