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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記憶:我的哥哥遇羅克 | |
http://www.CRNTT.com 2012-03-17 12:00:26 |
“我們誠心誠意地勸告那些受反動的惟出身論蒙蔽的小家夥們,實在說,我們對你們的憐憫勝過對你們的憤恨和厭惡。當資產階級反動勢力在某些部門占優勢的時候,我們憐憫你們:在學校裡受到的是怎樣一種脫離實際的教育,在家庭裡過著怎樣一種養尊處優的生活,讀的是怎樣一些胡說八道的文藝作品,形成了怎樣一種愚不可及的思想,養成了怎樣一種目中無人的習氣,辦了怎樣一些遺恨終生的傻事多麼危險,多麼危險!從泥坑中伸出你們的雙手來吧,革命的同志是不會見死不救的!” 他始終是這樣用善良的心,希望挽救每一個良心未泯的人。“文革”初期,羅克母校65中的一些學生,知道有的教師對羅克很不好,讓他提供這些教師的“罪狀”。他不願落井下石,斷然拒絕了。 有一次下雨,學校批鬥“黑幫”,讓他們在雨中淋著。回家後哥哥問我們:“你們沒想去給他們打打傘嗎?”我們奇怪地問:“難道你不恨他們?”他說:“想起有些人身為教師卻具備勢利眼的惡習,確實可恨,但他們畢竟是人,要受到人的待遇。” “恨之欲其死”是羅克最反對的。他希望的是公平。在對人的問題上,哥哥很欣賞魯迅的名言:“中國少有失敗的英雄,少有敢撫哭叛徒的吊客”。 哥哥向許多人推薦《孫中山選集》。我們看到孫中山醒目的題字“博愛”,有些陌生,一時還不能理解,他說:“看看現在發明的慘無人道的刑法,看看對所謂階級敵人及其子女的草菅人命,難道不是正需要補上這一課嗎?” 事業未竟 然而,正當他為正義的事業嘔心瀝血的時候,罪惡的魔爪已經伸向了他。 1968年1月5日早晨,羅克像往常一樣,帶了一飯盒大米飯、炒白菜和一本書,上班去了。從此他再也沒有回來。1970年3月5日,羅克被處決。處決的地點至今我們還不知道。(新華網 摘自《我家》 作者:遇羅文) 人物簡介: 遇羅克(1942年——1970年3月5日),北京人,自幼聰明好學,因父母1957年均被打成“右派”,遇羅克高中畢業後,於1959年、1960年先後兩次參加高考,儘管成績優秀,都不被准許進入大學。為了了解社會,遇羅克報名到南郊農村當農民。1961年春節前,街道批准遇羅克去大興紅星公社舊宮大隊菜園小隊插隊。但在農村,遇羅克看到“血統論”的現象更為嚴重甚至也更為殘酷:一些地主和小孩子都被鬥死,這種現象用很形象的語言描述,稱之為“連根拔”。1964年,神經衰弱很嚴重的遇羅克回到城裡,曾經在小學做過一段代課老師,又因出身問題被辭退。不久,他被分配到人民機器廠當學徒工。 從自己所受的不公,再聯繫到整個社會,遇羅克通過大量的閱讀各種書籍,進行深入的思考。1966年7月,寫作《出身論》,駁斥了當時甚囂塵上的“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血統論”,在1967年1月18日《中學文革報》第1期上刊載,在社會上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但為當時的主流意識所不容。 1967年4月17日,當時的中央文革表態,說《出身論》是反動的。1968年1月1日,遇羅克被捕。1970年3月5日,被殺害。從逮捕到殺害,審判者對遇羅克進行了八十多次的“預審”,想從他口中找到所謂“惡毒攻擊”以及“組織反革命集團”的事實,以作為殺害這個無辜青年的口實。但是審判者沒有撈到半點證據,最後竟以“思想反動透頂”、“反革命氣焰十分囂張”等莫須有罪名判處遇羅克死刑。 文革結束後,1979年11月21日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遇羅克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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