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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多吐鈔票,英國銀行認栽並不吃虧

http://www.CRNTT.com   2012-05-22 14:31:22  


 
  □ 惡意取款在英國算盜竊,但刑責大多是社區服務和賠款,即使入獄刑期也只有一年左右

  但銀行不追究並不代表英國法律認可利用自動取款機故障多取現款。1968年英國的盜竊法規定,一個人如果不誠實地挪占屬於另一個人的財產,並且意圖永久地剝奪該財產,即屬盜竊罪。倫敦伯頓.科普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馬克.哈斯拉姆在2011年接受BBC採訪時明確表示,在得知ATM多吐錢後還去取款,如果不退還多餘金額,就能歸屬於“不誠實地挪占並意圖永久剝奪”,是有主觀惡意的盜竊罪行。馬克.哈斯拉姆說:“唯一能證明你沒有盜竊的主觀惡意的方法,就是在故障ATM取款後立馬和銀行聯繫。在家中坐等,不會有助於自辯。”

  21世紀以來,英國利用自動取款機故障多取現款的刑事案件裡最有名的是2002年考文垂市惡意取款案,不過對被告的刑罰都很輕。其中取款額最多(134410英鎊與)的朱伯特.克羅斯代爾一家人與取款額次多(84160英鎊)的奈傑爾.勞斯一夥被判刑最重,但也不過主犯15個月監禁、從犯12個月監禁。惡意取款15850英鎊的康納利兄妹被處以140—180小時社區服務與1800—2400罰金。惡意取款14770英鎊的威廉斯母子被判全額退賠,母親麗塔.威廉斯被判3年緩刑,兒子理查德.威廉斯被判180小時社區服務。這些人從故障ATM中盜取的錢款都數倍於17萬人民幣,而刑罰是緩刑、監禁一年左右、小半年社區服務,沒有無期徒刑。

  二、在英國,ATM多吐錢錯在銀行,法規偏向弱勢的持卡人

  英國法律規定承擔ATM服務失誤的責任在銀行而非顧客

  基於銀行只是普通企業,沒有權力享有超出其他企業的特權這一基本認識,英美法律一般認為,銀行與銀行卡持卡人的關係是一種經營者與消費者的關係,對於客戶而言,ATM就是銀行的化身,它所進行的一切活動均由銀行承擔責任。因此,ATM業務作為傳統櫃台服務業務的延伸,其失誤的責任當然地應該由銀行來承擔,正如銀行不能因其櫃台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誤而拒絕承擔相應的責任一樣。

  所以英國《銀行慣例守則》對銀行的定式條款施加了具體限制:銀行可以免除或減輕《銀行業慣例守則》中沒有免除的持卡人的責任,而不能加重其責任。也就是說,銀行卡使用條件不能對持卡人施加《銀行業慣例守則》沒有規定的責任。ATM故障多吐錢,取款者只需向銀行返還ATM誤付的款額,就沒有做錯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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