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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文軍:暴雨救災不需要全國人民捐款

http://www.CRNTT.com   2012-07-30 11:42:30  


  中評社北京7月30日訊/華聲在線日前登載薄文軍的文章“暴雨救災不需要全國人民捐款”,文章說,既然有些部門單位一年公務接待能花掉數百萬元、數千萬元、甚至上億元,那又如何讓更多的公眾因為一次常規的暴雨,而節衣縮食去捐款呢?

  我國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指出,通過市場實現的收入分配,被稱為“第一次分配”(初次分配);通過政府調節而進行的收入分配,被稱為“第二次分配”(再分配);個人出於自願,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贈出去,可稱為“第三次分配”。(百度百科)

  關於北京7.21暴雨之後呼籲社會捐款的事情,各種各樣的聲音很多。在這節骨眼上,本想保持沉默,不為熱心的組織者潑冷水。但眼見一些討論離題越來越遠了,感覺還是需要說幾句。

  北京有關部門如此迅速地發起捐款行動,我個人是不太贊成的。但這不是基於北京市負責城市防洪工作的部門單位事前有沒有盡力,“天災”的成分多、還是“人禍”的成分多。也不是因為北京作為一個特大城市為公眾尤其外來人口設置了挺高的准入門檻,不是因為大城市瘦死的駱駝比馬大,當然,更不是因為自己不是北京人。如果真的需要捐款的話,我感覺北京以外的人比北京人更有責任。北京本身屬於災區,讓災區人捐款自救,當然不如讓全國各地有能力的企業和個人伸出援助之手更加靠譜。

  我之所以不太贊成,主要還是考慮到這次自然災害儘管死了幾十個人,倒了幾千間房屋,衝毀一些生產生活設施……但畢竟這還屬於一種常規的災害。是的,澇災、風災、雹災,這些都屬於常規自然災害,不是地震、海嘯、洪水之類的特殊災害。當然,常規自然災害也是災害,也造成了損失。但損失跟損失是不同的,這種常規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畢竟是小範圍的、可控的,放在一個省、一個市、一個縣區是能夠解決的。

  既然能在小範圍內解決的問題,就盡量不要興師動眾,把全國各地的公眾都調動起來。人的精力畢竟是有限的,如果大家都去集中關注一個地區的常規災害,就會影響手頭的工作和生產,就影響對其他同樣需要關注的問題的關注,整個國家和社會也就背離了應有的常規秩序。我們的國家機器是一台安全可靠的龐大機器,許多小的局部性的問題,都能在運行過程中得到調整和解決。換言之,這類的問題,是一個地區應該自己克服和能夠自己克服的。

  常規的自然災害,即便雨量大點、風力大點、雹點多點,終歸還是常規的,是應該列入一個地區的應急預算的。地方財政和民政部門其實應該有這塊預算資金的,而不應該是事到臨頭,才想到集資捐款去解決問題。也就是說,這些問題是需要地方財政通過“二次分配”來解決的。越過了“二次分配”,直接經營“三次分配”,自然有人會想不通。

  尤其這次災害發生的時候,許多部門單位正在曬“三公開支”,有些中直機關“三公”數額相當巨大、相當驚人。可想而知,省市縣屬各部門單位的“三公開支”,也不會在少數。“三公開支”居高不下,這就讓人在一定程度上感受到財政資金流向的不夠科學、社會“二次分配”的不盡合理。既然有些部門單位一年公務接待能花掉數百萬元、數千萬元、甚至上億元,那又如何讓更多的公眾因為一次常規的暴雨,而節衣縮食去捐款呢?

  我們的社會需要一種秩序,不能始終讓國人處於亢奮狀態。不該亢奮的時候過於亢奮,需要亢奮的時候可能就亢奮不起來了。建議國家就此形成一種制度,針對具體的自然災害,需要倡議全國全省全市捐款時,由誰來認定災害、評估損失,由誰提出倡議捐款的申請,由誰批准其發布捐款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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