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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宗海:“一個國家”與“一國兩區”可以重叠

http://www.CRNTT.com   2012-08-19 07:53:39  


 
  其實“一個國家”的用詞,更能貼近台北的習慣用法,也符合台北現行的規定,包括《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此作者試以台北曾經提出的“一國兩區”的例子來說明,以顯示台北應該對這個新名詞終將接受。

  在2012年3月於北京舉行的第五次“吳胡會談”裡,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曾特別向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提出“一國兩區”概念,期待作為今後兩岸政治定位的基礎。

  在吳伯雄的談話中,有幾項重大的法律依據與論述是可支援“一國兩區”的存在事實,玆將重點摘錄如下:一、台灣現行兩岸條例是以“一國兩區”概念做為法理基礎,處理兩岸事務是陸委會,而非外交部,足以說明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關係。二、堅持“九二共識”是國共兩黨重要政治互信。根據雙方現行體制及法律規定,彼此都堅持一個中國,但對一中內容,雙方表述是有差異,因此要求同存異,同的是“兩岸同屬一中”。

  “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與“一國兩區”有無重叠?其實它們二詞像極了“九二共識”,那就是“一個中國”或“一個國家”,兩岸現狀則是用不同文字但一個事實來各自表述。

  再深入一層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沒有對台灣有定位,只是在憲法前言中提及“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因此,台灣並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的一部份,只是中國主權下的領土一部份,與中華民國憲法視大陸地區為其主權下的一部份,幾乎是一樣的看法。

  如果現在連北京都可正式提出“一個國家”用詞,說明“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框架,事實上與“一國兩區”的說法以及實質意義上幾乎重叠,甚至內涵尚有“九二共識”中各自表述的精神,可彼此賦予對“一國”的各自認知,對北京與台北來說,這可是走向於“突破”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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