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贋品古城 政績衝動

http://www.CRNTT.com   2012-09-03 11:13:48  


 
  ■ 政府主導大搞旅遊政績

  值得注意的是,傳出再造古城、古都雄偉規劃的,不少都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在解決民生難題、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方面,地方財政並不寬裕,但為何在仿古複古運動的投入上豪氣衝天?

  不可否認,這些意圖“大發展”的城市決策者們希冀通過大手筆、大動作、大投入,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譽度,一改當地旅遊業需求不振的現狀,其殷切之情、緊迫之意不可不體察和寬宥,也應該予以最大限度地諒解,但動輒數十億、上百億,花費的可是真金白銀。

  以鳳凰古城為例,市場運作固然也離不開政府支持,但政府熱情過頭,很可能產生各種弊端。例如,有的地方為上馬項目而大肆進行土地拆遷,引發拆遷糾紛;有的政府部門為企業穿針引線找銀行貸款,結果被企業套牢,發生虛假投資或借貸糾紛;還有的企業投資經營失敗,留下爛尾樓、爛賬由政府部門擦屁股,也不乏案例。城市再造的巨大投資往往需要地方舉債進行,一旦超出承受範圍後果難以估量。諸多問題無解,浩大的工程卻已開工,只能說緣於個別官員的“政績衝動”作祟,更通俗點說,系“GDP崇拜”後遺症所致。

  時下,城市複古建設中有兩種風氣值得警惕,一種是自己有古建築卻不珍惜、不保護,任其風吹雨打衰敗去,甚至有的城市因為商業利益一推了之;另一種是明明沒有,偏要挖空心思、人為製造出古建築群,藉此吸引遊客眼球。

  歷史建築的意義在於文化載體和先祖的創造印跡,從某種意義上說,再高級的“複古”也難以完整地還原歷史原貌,只能是以廉價的“歷史資本”為商業開發提供賺錢的機會,這不是在保護歷史文化,更像是一種“瞎折騰”。明白了這些,城市決策者們大可不必非得通過“複古”拉動當地經濟,反不如把現有的歷史保護好、在原有基礎上發展好,這才是最現實、最熨帖的保護。

  ■ 忽略文化保護,失去了古城的意義

  近年來,關於古城改造,利用當地文化資源發展文化旅遊產業的新聞屢見不鮮。作為一項朝陽產業,文化產業的發展近年來可謂突飛猛進,有些地方利用本土文化資源,大興土木,翻修文物建築屢屢成為新聞頭條。只是,這種類似於“大幹快上”的工作方法是否適用於文化產業?或者換個角度,即使適合,在文化產業中不可避免地會牽扯到文物保護,各地各有關部門是否做好了足夠準備?

  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馮驥才曾說,如今的鳳凰城更像一座五光十色的娛樂城,一個土特產品的露天超市,入夜後沿江酒店迪斯科的打擊樂聲震得山響。如果那位新西蘭作家艾黎再來,還能稱它為“中國最美的小城”嗎?不說歷史人文風情,至少,古城是光陰流過的證物,歷史鐫刻的印記,沒有百十年歷史,談什麼古城?而花巨資用先進科技與鋼筋水泥再造出來的建築,叫“新城”還差不多,哪怕弄得古色古香,古趣十足,頂多也就是“仿古城”、“偽古城”,何來“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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