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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攻防形勢嚴峻國民黨卻好整以暇

http://www.CRNTT.com   2012-09-17 08:55:49  


 
  但即使如此,台聯黨黨團此舉仍有“意淫”之意。這是因為,即使是“總統”就職一年之後,“總統罷免案”的成立,必須符合以下幾個要件:一、經全體“立委”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委”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後,“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二、前項“罷免案”宣告成立後十日內,“立法院”應將“罷免案”連同罷免理由書及被罷免人答辯書移送“中央選舉委員會”。三、“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次日起六十日內宣佈“公投”日期。五、“罷免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其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辭職者,亦同。“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

  從上述要件看,不要說是第一道關的必須由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提出“罷免案”跨不過,即使是能跨過而付諸“公投”,也不可能成功,因為過去台灣地區三次六項“公投”,無論其主旨是否正當,都無法獲得通過。因此,台聯黨黨團要發起“總統罷免案”,只不過是發洩私憤而已。不過,也將會引發某種政治效應,對馬英九的管治頗為不利,並將會造成政局動蕩。

  台聯黨黨團要發動“總統罷免案”,似是有著李登輝在幕後“發功”的影子。否則,他就不會出現在台聯黨黨代會的會場上。這位“前總統”對他往後的兩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都是看不慣,以為自己才是正確。尤其是馬英九的承認“九二共識”,等於是否定了他的“兩國論”;而進行“陳江會”,簽署了包括“CEFA”在內的十八項協議,促進兩岸經貿交流,也是把他的“戒急用忍”掃進了歷史垃圾堆。他當然是“忍無可忍”,必然要給馬英九一點顏色看。即使“罷免”不成,讓他受到困擾也是好的。

  民進黨將於今日上午舉行的“立法院”黨團大會,除了是研究法案攻防之外,就是要研究如何推出“倒閣案”。“倒閣”雖然沒有“罷免總統”那麼無厘頭,但也是並不靠譜。因為“倒閣”並不容易,按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由於“不信任案”要獲得通過必須有全體“立委”的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而不是出席表決“立委”的二分之一贊成,將難以通過。但必然會對“行政院長”陳沖形成壓力,甚至不排除在陳沖赴“立法院”作施政報告時,將會再次使用“議會流氓”手段,阻止陳沖上台甚至是進入“立法院”,以此來刺激綠營的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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