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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選辯論:重規則不重吵架

http://www.CRNTT.com   2012-10-08 09:59:01  


 
大選電視辯論的組織者、日程、參與者都有規定  
 
   組織電視辯論的“總統大選辯論委員會”信息公開、流程嚴格、不盈利只接受民間捐款

  成立於1987年的總統大選辯論委員會(CPD)是為舉辦全國性總統大選而設立的常設機構,目的是為確保選民能獲得最足夠的信息。這個組織,經費全由民間募款而來,從正式成立起就確定了非營利性質和“不接受政府與政黨的捐贈”的原則。並且自1992年起就做到信息完全公開,網站上清楚公布企業或是個人贊助者名單。不僅是全國性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會,甚至屬於地方選舉或是其他教育性質的辯論會,都經過了一定程序的審核,務求符合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the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的要求--辯論贊助者必須是預先設定以及客觀(pre-established,objective)原則。  
   
  大選電視辯論日程要盡量提前於投票日,還要避開秋季體育賽事

  一般美國大選電視辯論的日程安排要遵循幾個要點:最後一次辯論和大選投票日的時間要隔得越久越好,以便於參選方鞏固辯論得來的優勢或造成的損失;要避開流行體育賽事的秋季賽程,以免受眾不關注辯論;但也不能提前太早,因為候選人在辯論前一周要顯著減少公開活動,進行高密度訓練和彩排,選民不能太長時間見不著未來的總統。所以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大選電視辯論通常會安排在9月底和10月初的頭兩三個星期。1992年大選,共和黨方面曾提議在選戰期間的最後四個周末舉行辯論,最後一場辯論在11月份的投票日前兩天舉行。結果這個建議被民主黨方面立馬駁回。 
   
  總統候選人要在全國民調支持率過15%才能參與電視辯論

  從1988年總統辯論委員會成立時開始,24年來美國共和、民主兩黨持續商討和策劃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事宜,以協議的方式建立一套辯論的規則,這套規則著重參考全國民調結果。兩黨合意的規則規定:只有在五家全國性民調機構最新民調結果平均超過15%支持度的總統候選人方可參加電視辯論。最近幾次美國大選,競選力度不夠、支持率不高的第三黨和獨立候選人,如1996年的改革黨候選人佩羅、2000的綠黨候選人納德和今年的自由黨候選人約翰遜,都會以“控訴總統辯論委員會歧視第三方”這個技巧來提升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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