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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互設辦事處定調止紛林中森立下首功 | |
http://www.CRNTT.com 2012-10-18 09:07:43 |
而大陸海協要在台灣設立辦事機構,同樣也有其內部章程的依據。實際上,《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章程》第十四條就規定,“本會根據需要設辦事處機構”。為此,海協會就在澳門設立了辦事機構。按此規定,海協會當然也可以在台灣地區設立辦事機構。 台灣政壇上有此一說,在中共“十八大”後,陳雲林將退休,由鄭立中接任海協會長。本來,在海基會方面尚未有人事異動之前,曾有人擔心,由於鄭立中在黨職上只是中共中央候補委員,與身任中國國民黨第一副主席及曾任“立法院”副院長的江丙坤“不對等”。現在,隨著江丙坤的退下來,倘果是由鄭立中去對應林中森的話,兩人的身份就基本“對等”了。 由於兩岸已經簽署了“ECFA”,而馬英九又不願進行兩岸政治對話,故今後兩會商談的,主要是“ECFA”的後續性議題,需要更深入細緻。這對曾長期出任秘書長(高雄市政府、“行政院”及國民黨),據悉幕僚作業的林中森來說,是能夠適任的。 但有一樣不適任,就是他的酒量不行。就在他啟程前往大陸的前一天,宴請台灣跑兩岸新聞的記者。但逐桌敬酒下來,總共喝不到兩杯。媒體好奇問,大陸很多官員酒量很好,以後邀約喝酒怎麼辦?這確實是一個“大問題”,因為在過去的海峽兩會談判,就有“杯酒釋難題”的美譽,多少難題就在談判桌外的暢懷痛飲中得以解決。因此,為了促進談判順利,林中森還應多練“飲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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