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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改革:邏輯與行動框架 | |
http://www.CRNTT.com 2013-01-26 09:51:53 |
第一,四種結構分析方法中的每一種分析,只是分別從國民經濟總體不同的單一側面,對不同的經濟關係、以特定的經濟範疇,反映了國民經濟運行中的問題而已。 第二,如果以靜態的、分別的視角並列、匯總四種方法的分析,經濟運行中似乎存在同時並列、相互無關的結構扭曲問題。但是,如果以動態的、互為聯繫的視角分析,它們之間卻又是相互關聯的。其中,有的就是因果循環關係,有的還存在一定意義上的互為因果關係。因此從總體看,國民經濟運行中的結構矛盾關係是錯綜複雜的,並不是一一孤立的存在。任何一個扭曲的結構矛盾,要想單獨予以解決,已是不可能的。 第三,從以上著眼於實體經濟運行中複雜結構關係分析中同樣可發現,相關結構問題的形成動因又不僅僅局限於實體經濟本身。其他的重要原因,一是中國經濟正處於轉軌過程,利率、匯率、資源等要素價格機制儘管在改革,但由於改革的不到位,扭曲的市場信號對經濟結構的扭曲,起到了不可忽視的傳導與推動作用。二是與要素價格扭曲相配合,體現政府管制意圖的稅收因素、市場准入限制因素、國企壟斷因素和各種資源價格低廉的因素,同樣對經濟結構扭曲起到了不可忽視的傳導和推動作用。歸結這二者的討論,從中可以發現,要糾正扭曲的結構,僅靠經濟體自身的運行是解決不了,必須要糾正政府在市場運行中的過渡幹預,要重新討論政府在市場運行中的合理邊界問題。 第四,上述分析同樣表明,全球危機後中國主動或者說被動地啟動了國內經濟結構的重大戰略性調整,肯定是有利於恢復世界經濟的再平衡,有利於促進全球經濟的健康發展。而全球經濟的恢復和健康發展,也會促進中國經濟收窄“結構失衡”的缺口。 城鎮化是不是改革的“突破口”? 文章分析,面對上述複雜的經濟問題,改革從何下手?社會上有各種議論。其中有的認為,“城鎮化是改革的突破口”,對此如何認識? 目前中國城鎮化已達51%。按戶籍人口計算,實際城鎮化率僅35%左右,2011年中國城鎮化率已經達到了60%。結論如此的大相徑庭。一寬一窄研究口徑的背後,無非都想從不同的角度說明,真正的城鎮化率重要的不是簡單按哪種口徑計算,而是要看離開土地後的農民,是否真正享受了城市居民“均等化公共服務”的福利,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否真正得到了縮小。 全球危機後,面對主要國家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全球經濟再平衡的長過程,中國外需減少並趨於常態化,50%左右的高投資已不可能長期持續,因此選擇“更多依靠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拉動”的戰略,無疑是正確的。由此,在前30多年城市化、工業化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土地制度,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和加大新城鎮建設規模,提高貧窮農民變市民過程中的收入與消費水平,無疑是確保中國經濟持續增長的“最大潛力”、是“歷史機遇”,也確實存在發展的“廣闊空間”。 但是,由此是否就意味著城鎮化就是進一步全面改革的“突破口”、“抓手”?筆者在2012年7月曾論述 ,城鎮化意味著什麼?意味著第一,農民要進城。但進城不單是個戶籍改革。解決戶籍的背後,意味農民工要像市民那樣,享受小孩幼兒園、學校、醫院、養老等基本的公共服務和福利。有人測算,一農民工變市民,財政要掏8萬元,全國2.5億農民工,合計要掏20萬億元 。即城鎮化意味著財政要拿出巨筆的錢。 第二,農民工進城後要在城里住下來。住下來要有住房、要配有自來水、電、氣、道路、排污等設施。既要搞基礎設施建設,又要有錢投資。誰投?若政府資金不夠(基於房地產調控和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改革,未來土地收入肯定是明顯減少,肯定不夠),民間資金能否投?政策又如何引導?這又涉及到“新非公36條”怎麼去真正落實的問題。 第三,農民工進城後要長期生活下去。要把妻兒、父母從鄉村接進城,就要有長期的收入。靠什麼?靠就業。全國除少數城鎮有條件去發展重大項目的第二產業投資外,廣大的中小城鎮更多的要靠發展勞動密集型的服務經濟。怎麼發展?靠大型央企靠不住,又主要靠民間資金,靠中小企業,靠稅收、金融等政策引導,靠降低各種投資門檻,取消各種行政管制。一句話,又必須去真心實意地落實“新非公36條”。 綜上可以看到,實現更高水平的城鎮化率,第一,要解決錢、解決資金的問題。第二,中國是一個高儲蓄率國家,資金並不缺,為什麼長期以來資金又到不了該大力發展的中小城鎮的服務經濟中?這涉及到投資門檻等行政管制和有效配置資金的金融、稅收改革問題。第三,在實現擴大內需戰略中,城鎮化過程自然會增加一塊基礎設施投資,但除此之外,主要體現中國消費能力提高的主體是城市居民,城市居民是消費大頭(城市居民為農村居民消費的3倍)。因此客觀看,城鎮化本身並不能完全替代以提高城市居民消費為主體的收入分配改革、產業結構調整等一系列改革內容,以全面體現擴大內需的戰略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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