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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農民農地權益是新型城鎮化的關鍵

http://www.CRNTT.com   2013-04-01 08:14:45  


如何處理好城鎮化過程中的失地農民問題對於能否順利推進新一輪城鎮化至關重要
  中評社北京4月1日訊/目前,在一些地方,徵地已成為農村上訪事件、社會衝突的最主要誘因。如何處理好城鎮化過程中的失地農民問題對於能否順利推進新一輪城鎮化至關重要。那麼就需要目前對失地農民生存現狀進行系統調查和宏觀把握。

  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表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甘犁文章表示,根據CHFS數據推算,中國失地農民規模非常龐大,問題不容忽視。2011年農業戶籍勞動力中約有1.18億沒有農業用地,其中5300萬仍居住在農村,亟需向城鎮轉移,抑或解決他們在農村的耕地問題,還有6500萬雖已居住城鎮,但因戶籍限制而不能在就業、養老、醫療等政策上享受城鎮人口待遇。

  文章分析,一些地方的失地農民在城鎮化進程中做出巨大犧牲和貢獻,他們理應獲得合理補償和回報。但目前土地征用補償額非常低,且補償方式單一,以貨幣補償為主。補償標準是按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這不能體現土地市場價值,造成補償標準偏低、農戶不能獲得土地增值收益等問題。CHFS數據顯示,平均每戶獲得的貨幣補償額僅為5.5萬元(1.5萬元/畝),以2010年全國平均消費支出為標準,只夠在農村兩年或城鎮一年的生活開支。

  在很多地方,大部分失地農民很難依靠如此低的徵地補償長期生存,同時與城鎮居民相比,其受教育程度低,很難在勞動力市場與城鎮居民競爭,增加了其生存困惑。比如71%的失地農民受教育水平在初中及以下,而61%的城鎮戶籍者受教育水平在高中及以上,這導致失地農民很難進城就業,即使就業也很難在勞動力市場與城鎮居民競爭。這直接反映在平均工資水平上,居住農村和居住城鎮的失地農民年工資水平分別為1.9萬和2.5萬,僅為城鎮戶籍勞動力的44%和54%。

  值得注意的是,失地農民雖很難在勞動力市場與城鎮居民競爭,但他們中的一部分通過自主創業仍可獲得較高收入。居住城鎮的失地農民有18.7%通過自主創業實現非農就業,遠高於全國平均的11%,居住城鎮的失地農民家庭平均工商業生產經營淨收入為2.4萬元,高於城鎮家庭。

  失地農民的家庭收入和資產也均遠低於城鎮戶籍家庭。失地農民家庭的平均年收入和總資產為5.3萬和55.4萬,僅為城鎮戶籍家庭的56%和22.5%。而且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水平也遠低於城鎮居民。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覆蓋率為47%,遠低於城鎮居民的86%。失地農民幾乎沒有失業保險,失業保險覆蓋率僅為4.5%,遠低於城鎮戶籍居民的25.9%。

  失地農民在失去土地保障的同時,又無法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權利,導致失地農民預防性儲蓄動機非常明顯。失地農民的儲蓄率為21%,而有地農民的儲蓄率為17%;居住在農村地區的失地農民儲蓄率則高達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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