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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T3爆炸犯罪應高於同情遭遇 | |
http://www.CRNTT.com 2013-07-22 11:53:52 |
中國畢竟是當今世界民生進步最快的國家之一,但中國互聯網上的戾氣也是世界上最重的之一。這兩者顯然是矛盾的。解決這一矛盾或許很困難,但我們必須看到這一突出現象的存在,不應認為它是理所當然的,尤其不應認為這一矛盾的不斷激化是社會民主之幸。 中國社會正變得越來越開放,也在越來越連接成一個整體。個人威脅公共安全的能量將隨之上升,只有社會反對這種威脅的態度變得更嚴厲,才能形成平衡。如果社會的態度長時間分裂下去,就可能造成災難性後果。公眾需要對此保持清醒認識,在維護社會安全的問題上,我們根本沒有放任爭論、對暴力犯罪也施以理解和寬容的本錢。 【相關評論】機場爆炸案,正義不能靠盲目聲援(2013年7月22日 《新京報》) 導語:爆炸雖僥幸未造成他人傷亡,但同樣情形若再重演,未必同樣幸運,這樣的維權方式實不足取。希望有關部門負責任地重新核查該案,給當事人一個信服的結果。 據報道,20日18時24分,北京首都機場T3航站樓B出口外,一名叫冀中星的殘疾男子引爆自制爆炸裝置,本人受傷,現場無其他人員傷亡。據了解,這名殘疾人來自山東菏澤,曾在廣東東莞打工生活,因覺得受到不公正對待上訪了數年。 因為覺得自己蒙冤未白、申冤無望,所以想通過製造爆炸性的新聞,來引起相關部門和公眾的注意——從事發情形和媒體報道的背景來看,或許就是這起爆炸案的緣由。一個人要通過這樣殘酷的方式表達訴求,固然可憐可憫,但這種明顯違法的“舍命訴冤”,於己於他人於社會,都為害甚大。 儘管據現場網友見聞,冀中星在引爆之前曾提醒周邊人躲開,似乎有別於以無辜路人為目標的“報復社會”——正因如此,在微博等平台,出現一些肯定該行為的聲音——但如此在公共場合製造險端,於他本人而言,在本已遭遇不幸的軀體上,再添傷殘,無疑會給今後的生活帶來更多苦痛;於其他公眾而言,這次爆炸雖僥幸未造成他人傷亡,但同樣情形若再重演,未必同樣幸運,稍有不慎,即可能引發難測的後果。 而且,無論當事人是否蒙受冤屈,無論所處境地看來多麼絕望,生命的價值都應高於一切。只要活著,總有討回說法的希望;而孤注一擲,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冒險,即便引來特別關注,付出的代價也可能是自己無法承受,甚至可能因為連累無辜,而陷入更深的絕境。因而,對這樣在公共場所製造爆炸的行為,公眾萬不能將心底的同情,轉化為口頭的認同,這無疑是在鼓勵自殘,也是在拿公共安全冒險。 當然,呼籲公眾理性、冷靜對待這樣的爆炸案,並不意味著有關部門可以忽視該男子的訴求。在爆炸案之後,相關部門做出了回應,令人不解的是,多地官方的說法,多有衝突之處。 冀中星戶籍所在的鄄城縣的官方說明提到:“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龔濤遭到新塘村治安隊隊員毆打,致使冀中星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癱瘓。”鄄城縣的上級菏澤市則稱,“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龔濤與新塘村治安隊隊員發生衝突,冀中星受傷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癱瘓”;而東莞方面則說,“冀中星是與治安隊員發生碰撞倒地受傷,至今仍沒有證據證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龔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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