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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民生財政”惠及民生

http://www.CRNTT.com   2013-11-07 08:50:33  


 
  鑒於分析財政支出究竟是誰獲益這一問題的複雜性,為分析簡便起見,不妨假設目前的財政支出能保證更多地讓較貧窮的人群、地區、行業獲益,僅從收稅的角度來看問題出在哪裡。

  以2012年為例,去年稅收收入一共是10萬億元出頭,其中,直接稅(如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大致占30%,而可以計入商品和勞務價格之中轉嫁給消費者的各種間接稅(如增值稅、營業稅)合計接近70%。根據恩格爾定律,消費者的消費支出占其收入的比重隨收入的增加會不斷下降。換言之,間接稅占其收入的比重也會隨收入的增加而不斷下降。即,越富的人,承擔的間接稅占其收入的比重越小;而越窮的人,承擔的間接稅占其收入的比重越大。

  由此可見,中國現行以間接稅為主的徵稅手段不僅不能保證稅收收入更多向較富裕的人群、地區、行業籌集,相反是更多地向較貧窮的人群、地區、行業籌集。顯然,政府將這種方法籌集到的收入花出去,即使做到了更多地讓較貧窮的人群、地區、行業獲益,也是存在問題的。

  文章指出,要讓民生財政真正能惠及民生,必須改變現行的徵稅辦法,將目前中國以間接稅為主的稅收制度改變成以直接稅為主的稅收制度。可在“營改增”的基礎上大幅降低增值稅的稅率。如此,既可以降低商品與服務的價格,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商品國內國外價格的巨大反差,避免國內企業頻繁陷入反傾銷的困擾之中;同時,這種降稅的好處由於更多是被低收入階層獲得,且收入越低者獲益越大,所以,等於直接促進了民生財政目標的實現。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與支出方式相比,降稅不存在層層截留的隱患,減小了腐敗的空間;與其先徵稅再用於民生,不如不徵稅直接促進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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