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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旦投毒案犯:我犯罪的根源到底是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3-12-12 12:11:38  


 
  4月5日第一次探望黃洋時,林森浩、程磊、傅立遠一起,買了66塊錢的水果,隔著重症監護室病房的玻璃,只能用對講機跟病人對話。程磊問:好點了嗎?黃洋沒說話,只是搖搖頭。林沒有說話。

  4月6日,林單獨去探望黃洋。這時黃已經開始鼻出血,大吼大叫,醫護人員用束縛帶把他固定在床上。林碰到黃父和一名徐姓醫生,問:查出病因是什麼了嗎?徐回答:可能是感染,可能是微生物(感染)。

  “我當時就覺得不對了,說,‘應該是中毒。’當時這話一說完我就發現黃伯眼神看著我,很不對勁。我馬上就扯了一句,會不會是重金屬呢?”這是林森浩到案前,最接近說出真相、救黃洋一把的惟一一次機會。

  4月6日後,黃洋病情愈加惡化,出現昏迷,渾身插管。4月4日,葛林查看了黃洋的病歷,感覺“黃洋可能是服用了毒物”。他聯想到林森浩在研一做實驗時曾跟他提過,使用一種試劑造成大鼠肝損傷。他在查閱了林發表過的論文後,於4月8日致電黃的一位孫姓師兄,提醒他注意“二甲基亞硝胺”。經過黃的好友及醫院的取樣,送檢獨立毒物鑒定機構,對該化合物做了針對性檢測,最終確定黃洋的病因已是4月10日。4月12日晚,黃瞳孔對光反射消失。4月15日下午,有同學去探視時得知,黃的腦電波指數已經為零。4月16日宣告死亡。

  法庭上,公訴人問林:“你在網上查到這個藥物會造成肝損害,有沒有想過要放棄?”林回答:“性格不夠果斷。”“就是其實做完這個事情之後我就知道他肯定會發現的,因為黃色的液體,氣味很濃,但我的性格不夠果斷,就想著‘讓它去吧’,然後這件事情就這樣發生了。”

“我犯罪的根源”

  就像黃洋的父母始終不能理解,林森浩有那麼多機會、那麼長時間說出真相,挽救他的室友,而他始終未曾交代一樣,林的家人也始終不能接受,這個家族里最優秀的孩子犯下如此大錯。林的家人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堅持做罪輕辯護:造成殺人的這個結果,是“間接故意”;並非“決意殺害”,而是“臨時起意”想要讓被害人“難受”——“不甚融洽的關系,對黃洋的笑話的反感造成腦袋發熱,不可挽回的後果。”對於公訴方所斥其手段殘忍、搶救過程中冷血、對黃洋考博成績優異心懷嫉妒等方面的指責,辯方律師江沁洪說:“怎麼能這麼想呢,把孩子想得這麼壞。”從個人情感角度而言,江對林並無好感,但出於職業責任,他堅稱“這就是小孩子腦袋瓜子一熱”。

  從當庭表現來看,林有限的幾次自我辯解的思路跟律師所言一致。庭審接近尾聲時,訴訟代理人嚴厲地說:林森浩應該交代他到底心里怎麼想的!

  林在最後的辯護中主動響應這一嚴厲的要求。他說:“我聽完公訴人講的話之後我也有點話想講,有可能也回答一下公訴方律師的一些疑問。我認為犯罪根源可能是這樣的,首先在接受高等教育的這幾年時間里,可能是因為性格內向,再加上我對為人處事這方面重視不夠,不怎麼學習這方面,不論是從其他人,還是從紙質的、電子版的來源(資料),所以我對於為人處事方方面面有一些對或錯,可能缺少正確的認識,就是我這個年齡本應該有的正確的認識。第二,我覺得可能是我已經有點形成了講話或者做事不計後果的這種習慣,而且我遇上事情之後也會有逃避的習慣。我不知道話講出來以後是否可以回答這方律師的疑問。”

  離場前,林做最後的自我陳述:“我到了看守所這幾個月,一直也在找我的這個犯罪根源。剛才又聽完公訴人老師的這個說法,我也是很有感觸,也闡述了我的觀點。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這個行為導致了我的同學黃洋的死亡,給他家庭確實帶來了非常沉重的打擊,我罪孽確實是特別深重的。我……對不起。我也對不起我父母將近三十年的養育之恩。但我也一定會接受法院給我的任何處罰。完了。”

  林森浩和黃洋的同班同學李修平說,林的“微笑是比較收斂的那種”,而黃洋“一看就是那種每天都笑得很燦爛”。今年4月之後,這兩種年輕的笑容都再也沒有出現過。

   (葛林、程磊、傅立遠、李修平為化名) 

   作者:張蕾 周琪 實習記者徐玉燕 楊媛 陳最 201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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