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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論壇:民族復興需要重視海洋 | |
http://www.CRNTT.com 2013-12-21 00:08:04 |
張亞中:謝謝蔣將軍的精彩發言。接下來我們有請南華大學國際暨大陸事務學系的孫國祥副教授作發言。 孫國祥:兩岸雖有政治僵局 但仍可從民間開始海洋戰略合作 首先,我想說的是,中國大陸海洋戰略的發展有一定的過程。對傳統的中國社會而言,海洋戰略是比較晚近的思考,因為海洋戰略對傳統的中國社會其實並不是非常親近的一個概念。換言之,中國對海洋的理解程度是停留在一個表象的層次,比如說台灣是發展遠洋漁業,中國大陸則是在本身整個力量得到提升之後才感受到海洋的重要性,尤其是大致處理完“棕色疆界”後開始專注於“藍色疆界”。假設要談海洋戰略的話,我們還是要參考西方的作法。對西方國家而言,海洋戰略是從自身的利益需求出發的,海洋戰略的目的是要推動自由貿易,而自由貿易一定要經過海路,所以海洋是西方國家戰略思維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不是為了發展海洋戰略而發展海洋戰略,而是為了自由貿易這種經濟上的發展需求才來發展海洋戰略的。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大陸的海洋戰略發展有三個方向:一個是東海,一個是南海,一個是印度洋,如果在這三個地方實施海洋戰略的話,就要有一個地緣政治的距離,也就是在這三個海洋要有據點,有據點的話才能不受阻礙的取得全世界的資源和市場。這三個海洋若是遭到封鎖,中國大陸的海洋戰略就會受到圍堵。 中國大陸現在已經有了海洋法的草案,所以中國大陸也企圖通過中國版本的海洋法,中國大陸在海洋戰略上其實應該作稍微的切割,什麼是主權,什麼是權利,什麼是權力?這樣切割後,才能夠更加清晰地向國際社會傳達訊息,其實西方的海洋法學者非常清楚,假設你九段線(U形線)裡面的島礁都是中國的,其實西方的學者他們是支持的,你可以去爭取,但是我們不能講不清楚,這樣外國人會說中國大陸在理論上有矛盾的問題。 在兩岸海洋合作的內涵和適宜路徑上,北京對台灣的要求是“有為才有位”,台灣要作出一些作為,才可以有參與諸如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才能夠與中國大陸合作的位置。但台灣方面則認為“有位才有為”,要明確是用什麼樣的身份來跟大陸合作,然後才會去想可以怎麼樣的合作作為。但問題就在於是“先有為還是先有位”?在這種情況下,兩岸應該如何來合作呢?難道就沒有解決的辦法了嗎?當然不是。因為我們現在講的合作並不是由兩岸的政府來講的合作。海基、海協合作背後是台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能規定兩岸政府的關係,只能規範兩岸人民與人民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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