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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地方債風險關鍵在於預算約束硬化

http://www.CRNTT.com   2014-01-04 10:27:25  


 
  另一個也是更突出的問題就是地方政府的軟預算約束。軟預算約束的含義就是借的錢不一定要自己來還。這個問題導致的結果就是,不論是借錢的人還是借錢給他的人,都沒有真正考慮借錢人的資產負債表。這是最根本的問題。有一些特別注重城市建設的地方官員,很受老百姓的歡迎,也得到了很快的升遷,但是留下了一筆爛賬,要很多年才能解決。從銀行的角度、從資本的角度看,把錢借給地方政府還是很劃算的,因為他們都相信這個賬最終會由中央還上。軟預算約束在這種情況下的確是非常難解決的。

  第三、預算約束硬化才能從根本上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財稅改革的一個焦點在於要不要給地方政府更多的財權,或者是將一部分事權收到中央。這些討論的重要前提就是地方政府的軟預算約束問題得以解決。否則,以後的後果可能比較難預料。官員考核不唯GDP論是一個很重大的改變,但對於解決軟預算約束問題恐怕還不夠。即使在一個完全民主化的社會,地方政府也有增加開支的衝動,這可說是一種“天性”。

  文章認為,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有三點做法值得考慮。第一,還是應該延續漸進改革的做法,避免一步把所有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推落懸崖。第二,化解風險,關鍵是硬化地方政府的預算約束。以後市長、書記離任不但要做財務審計,更要做地方政府資產負債表審計。第三,需要同時推進配套的行政甚至政治改革。地方政府相對獨立,甚至面對破產風險,投資者才會真正考慮投資風險,才有可能真正硬化地方政府的預算約束。

  文章指出,現在要進行財稅體制改革,要推進市場化和新型城鎮化,都需要改變地方政府的行為。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企業的歸企業。政府不要做企業,政府也不要替代市場。政府要有比較透明和比較硬的預算約束,關鍵就是有多少錢做多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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