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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軍寧:說說總統制 | |
http://www.CRNTT.com 2014-01-22 11:04:59 |
憲政民主作為一種政體,有不同的實現形式,其中有兩種類型最為常見。一種是總統制民主政體,簡稱總統制(Presidential System, Presidentialism)。另一種是議會制民主政體,簡稱議會制(Parliamentary System, Parliamentalism),或“議會內閣制”。這裡談談什麼是總統制。 有許多民主國家實行總統制。其中以美國實行的總統制最為典型。美國也是世界上第一個實行總統制的國家。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實行議會制的國家。南美有不少國家實行總統制,如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秘魯等;亞洲的有韓國、菲律賓等;歐洲有法國、俄國和不少東歐國家(法國的總統制也被稱為半總統制);非洲有埃及、南非等若干國家。 在總統制下,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設總理職務的國家除外),也是軍隊統帥,因此握有廣泛的內政外交權力。總統由選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故不必對作為立法機關的議會負責。作為國家元首,總統對外代表國家;作為政府行政部門的首腦,總統負責國家日常事務的管理,握有最高的行政權力,包括對內閣成員的任命權,對行政事務的最高決策權;作為武裝部隊的司令,總統負責國家的防衛、抵禦外國的入侵,和維護國內的秩序。 如此看來,總統制的總統,似乎大權獨攬,位高權重。其實不然。在典型的總統制下,雖然總統享有上述的權力,但是這些權力的行使卻要受到其他部門的嚴格制約。總統制的有效實施依賴於嚴格的分權制衡。分權制衡有助於防止總統獨斷朝綱。沒有嚴格有效的分權制衡的總統制,與其說是總統制,不如說是獨裁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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