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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應將恐怖犯罪與宗教、民族脫鈎

http://www.CRNTT.com   2014-03-05 12:06:30  


目前形勢下,對新疆某一個主體民族有偏見,這是不對的
  中評社北京3月5日訊/“要動員舉國和全民族的力量共同應對東突分裂分子和恐怖分子,才有可能進一步壓縮‘東突’分裂勢力的活動空間,才能在遏制東突恐怖分子方面收到一些治本效應。…對新疆某一個主體民族是有偏見的,這是不對的。”《環球時報》今日刊發中國社科院新疆發展研究中心理事長(代)、研究員厲聲的評論文章“輿論應將恐怖犯罪與宗教、民族脫鈎”如是說,詳細內容如下:

  “3·01”雲南昆明惡性恐怖事件是一起選擇“時機”,以殘忍手段實施的暴力恐怖。這次是選擇雲南,一是雲南是多民族地區,是邊疆,他們認為有機可乘。二是雲南和國外通道多,作案後出逃比較容易。三是雲南有部分伊斯蘭群眾,自認為是可以借助的力量。時機選在“兩會”即將召開之際,就是針對黨和政府,在向中央“叫板”。從這個意義上說,“東突”分子這次恐怖犯罪活動精心策劃,造成百餘人的慘重傷亡,可以說他們達到了“預期目的”。

  ■ 強化底線思維,應付更猖狂的恐怖活動

  如同2013年“東突”分子在新疆當地製造的多起恐怖犯罪一樣,這些恐怖分子是一夥亡命之徒,以“殺一個夠本,殺兩個賺一個”的瘋狂理念,盡其可能殘害生命、破壞社會,造成惡劣影響和後果。“3·01”暴恐事件使本已在“熱”中的新疆輿情急速升溫。如何看待“3·01”慘案,是當下我國涉新疆輿情的一個“結點”。

  當前,如何維護國家1/6國土的安全,如何遏制“東突”恐怖分子頂風作案,是我國面臨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現實問題。201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專題聽取新疆工作匯報後,在中央作出的指示中有兩個亮點:一是新疆的經濟發展與民生要圍繞著長治久安,以長治久安作為發展和民生的目標,在做新疆發展和民生工作的時候,要考慮到爭取民心。二是強化底線思維。要準備應對這夥亡命徒更猖狂的分裂與恐怖犯罪活動。

  因此,我國涉新疆輿情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要引導人們思考:如何由國家主導,動員各民族力量,舉全國之力回擊“東突”勢力對國家領土主權完整的挑釁;遏制其以分裂為目的的恐怖犯罪,從根本上保障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另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引導人們在戰略上藐視敵人,在戰術上重視敵人。

  改革開放初期以來,從上世紀80年代以分裂為目的的騷亂,到90年代後以分裂為目的的恐怖犯罪,“東突”勢力的分裂活動從未終止。但中國卻高歌猛進,發展的勢頭一波高過一波。強大的中國完全有能力維護國家1/6國土的安全,完全有能力回擊“東突”勢力的挑釁,遏制恐怖犯罪。在應對“東突”恐怖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戰術”方面,國民應與政府共同考慮,如何在新形勢下,採取相應的有效對策與措施,標本兼治、釜底抽薪,確保新疆的長治久安。

  ■ 讓民族與分裂脫鈎,讓宗教與極端脫鈎

  一定要關注“東突”分子的政治訴求。世界各地的各類恐怖活動很多,都有自己不同的政治訴求。在關注“3·01”恐怖犯罪過程的同時,一定要看到“東突”恐怖犯罪的政治訴求。為實現分裂新疆的政治訴求,“東突”勢力利用了民族和宗教,蒙蔽、煽動和裹挾部分群眾。這夥民族敗類與其所屬的民族已完全脫離,在昆明也不可能有什麼“極端伊斯蘭運動”;所以,“東突”恐怖犯罪既不是民族問題,也不是宗教問題。與多年來不斷升級的“東突”恐怖犯罪一樣,製造“3·01”慘案的政治訴求是企圖以所謂“民族獨立”的形式製造國家分裂,將我國1/6的國土分離出去。所以,這夥“東突”分子在從事恐怖犯罪、在揮刀殺人時認為是在為“民族獨立”做貢獻,毫無犯罪之感。

  在工作調研中,新疆的民族幹部群眾十分認同“東突”恐怖犯罪既不是民族問題,也不是宗教問題的觀點;但也十分關注,在犯罪分子均為某一民族的成分時,內地的民眾是不是真的能完全理解這一觀點。一位民族幹部更是針對當前的鬥爭形勢,提出一個有代表性的意見:要讓民族與分裂脫鈎,讓宗教與極端脫鈎。主張分裂的一小撮敗類決不能冠以“民族”之銜;以製造恐怖、殘害生命為特點的“極端宗教主義”決不是宗教。當我們換位思考的時候,更感到這個意見所具有的意義。所以,以“‘東突’分裂主義”替代現在一些群眾頭腦中存在的“民族分裂主義”理念;以“東突”勢力利用宗教外衣,替代一些群眾頭腦中存在的“極端宗教主義”或“極端伊斯蘭運動”理念,對於正確和準確看待“東突”分裂與恐怖犯罪,對於動員各族力量,舉全國之力回擊“東突”勢力對國家領土主權完整的挑釁;遏制其以分裂為目的的恐怖犯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 動員全國力量,壓縮“東突”勢力空間

  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要動員舉國和全民族的力量共同應對東突分裂分子和恐怖分子,才有可能進一步壓縮“東突”分裂勢力的活動空間,才能在遏制東突恐怖分子方面收到一些治本效應。內地的一些群眾,在目前形勢下,對新疆某一個主體民族是有偏見的,這是不對的。

  現在從事“東突”犯罪活動的主體主要是30歲左右的年輕人,都是改革開放後成長起來的。人們不禁要問,他們怎麼會變成了暴徒?所以,要反省我們的教育,包括國民教育、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多種教育在內;反省我們在新疆所做的教育宣傳在深入人心,培育成長方面有哪些需要彌補的缺憾;如何用符合區域和人民發展特點的、創新性的、更能被群眾接受的宣傳和教育手段,把國家統一、人民團結等大是大非問題向各族人民講清楚。未來的反分裂鬥爭中,通過教育在各民族中培養出一批批反對分裂主義的中堅力量,形成民族團結力量,共同應對“東突”分裂恐怖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