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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設計”的菲律賓狀告中國

http://www.CRNTT.com   2014-04-04 10:28:01  


菲律賓的首席法律顧問保羅·雷切爾律師,他打國際官司“戰果輝煌”
 
  戰略選擇上,菲律賓“技術性”地避開了領土爭端等條目,而是談“海事權利”

  就算常設仲裁法院可以強制性地啟動仲裁程序,可中國聲明過的不得仲裁的條目它們也沒權利做裁判。那麼,這時候就輪到“技術”出場了。

  這裡就必須要介紹一下菲律賓方面的首席法律顧問、美國律師保羅·雷切爾(Paul S. Reichler)。他是“戰果輝煌”的國際法律師,大部分職業生涯都是代表小國家跟大國打官司:尼加拉瓜對美國、格魯吉亞對俄羅斯、毛裡求斯對英國,還有孟加拉國對印度。尼加拉瓜對美國案中,他幫助前者贏了美國,一戰成名,國際法院裁定美國支持試圖推翻尼加拉瓜左翼桑地諾政府的叛亂分子違反了國際法。

  著名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的東南亞問題專家Gregory B. Poling就說,菲律賓訴諸仲裁的行動很小心,不去要求海洋劃界,也不要求仲裁機構解決兩國對南海島嶼的權利主張重叠問題。原來,在保羅的主導下,菲律賓方面第一個核心的訴求就是關於“九段線”的合法性——“九段線不符合國際法,也不意味著中國在南中國海擁有海事權利”。第二個核心訴求則是關於“島礁”的界定——其一是認為黃岩島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活動的岩礁,不應有200海里大陸架或專屬經濟區,只可享有12海里海域;其二,進一步認為“中國在南海占領的島礁有5個是暗礁或低潮高地,不存在任何海事權利,其餘的3個是岩礁,有有限的海事權利”總之,表面上是繞開了主權、軍事等問題,卻招招都指向本質的“海事權利”。

  對於第一個關於“九段線”的訴求,不少專家都認為“九段線”還誕生在海洋公約之前,因此合法不合法的說法很可笑。不過,也許菲方的意圖就是明確“九段線”的定義到底是什麼。2012年,《環球時報》一篇名為《八位專家:該怎樣看南海九段線》的稿件中,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中心研究員王翰靈就提到:南海現在已成為一個複雜的、疑難的問題。我們歷史上有很多機會沒有抓住。九段線是什麼線?是海上的國界線,疆界線,還是島嶼歸屬線,或者叫歷史性水域線?現在都沒說清楚。值得注意的是,常設仲裁法院在清朝末年就依據《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設立了,而甚至“九段線”都是在該公約設立後才劃的,也在該公約的管轄“時效”之內。

  對於第二個訴求則很好理解了。就算你有主權,隨之而來的“權利”也少得可憐。

  不難看出這些問題本質上還是和中國在南海的主權有關。中國也的確可以就此提出管轄權的問題。不過在以往的案例中,被訴國幾乎沒有成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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