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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收入分配應在二次分配階段著力 | |
http://www.CRNTT.com 2014-08-14 09:01:18 |
改善收入分配應在二次分配階段著力 經濟參考報發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汪德華文章表示,在當前國內輿論中,常將“國富”或者說財政收支規模,與“民富”或者說居民收入比重,放在對立的位置,即認為由於“國富”,導致“民貧”。然而發達國家普遍財政收支規模偏高,很多國家“國富”的程度遠勝於中國。 但發達國家取得較高的財政收入後,又將集中的財政收入通過各種渠道轉化為居民的可支配現金收入或實物福利,政府主導的再分配過程充分發揮了對居民收入分配結構的調節作用,即同步實現了“國富”與“民富”,還緩解了居民收入分配不均。 研究發現,經過政府主導的二次分配調節之後,發達國家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普遍下降30%左右,其中財政支出端的調節作用約占三分之二。 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手段包括直接幹預市場化工資收入、財稅政策、體制機制改革三個方面。由於在初次分配中直接幹預市場化工資收入的措施實施起來存在較多困難,且可能對經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現階段政府在改善收入分配中擔負的責任應當主要體現在二次分配階段,即通過財政支出與收入兩個體系,同時實現增加居民部門收入並緩解居民部門收入不均的雙重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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