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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企反壟斷不是經濟民族主義

http://www.CRNTT.com   2014-08-21 09:41:08  


  中評社北京8月21日訊/國家發改委最新一輪對部分外企和中外合資企業進行的價格反壟斷調查,引起了歐美輿論和機構的關切,美國《財富》雜誌鼓動在華外企“以牙還牙”,而代表1800家在華會員企業的中國歐盟商會近日也發表聲明,質疑相關部門近期對一些外企實施的反壟斷調查是不公平的,指責“在未進行充分聽證的前提下,中國有關部門通過帶有恐嚇性的行政手段迫使企業接受懲罰和治理”。

  和訊網刊登專欄作者鄧聿文文章稱,中國歐盟商會聲明所說的“帶有恐嚇性的行政手段”指的是,實施反壟斷調查的中國相關部門“告知企業不要對調查者提出質疑和挑戰、不要在審訊環節雇用律師或求助其政府和所在商會”。有關部門進行的這輪反壟斷調查在程序上或許存在一些疏漏,但指責只針對外資,顯然是有意思要規避跨國企業在華搞價格壟斷這個實質問題。

  文章表示,對包括外企在內的企業進行反壟斷調查,是國際通行慣例。美歐在這方面是中國的“老師”。據統計,排名前25位的反壟斷罰單,有24個來自歐美。目前正被中國工商總局反壟斷立案調查的微軟公司,曾兩次被歐盟反壟斷機構處以巨額罰款。而近年一些在華外企也被曝出存在種種問題,近期福喜公司的過期肉事件,就是一例。

  依法反壟斷是每個國家維護本國市場秩序,推進公平競爭的重要手段。在中國,反壟斷還具有構建法治社會的意義。對中國政府的反壟斷行為,國外輿論和商業機構當然有權發出他們的意見甚至質疑,但這個質疑應該建立在事實基礎上,而非從偏見出發。

  事實上,中國政府早就該針對外企在華的壟斷啟動調查。改革開放以來,在長達20多年的過程中,外企利用中國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政績需要,絕大多數都在中國市場獲取了超國民待遇,成了各行業壟斷中國市場的既得利益者。他們力量的強大甚至可以使地方和部委成為其代理人,推遲乃至左右中國政府的政策出台。

  以統一稅制為例,在2010年中國政府決心實行兩稅合併前,外企曾長期在中國市場享受優於本土企業的稅收優惠。中國政府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就考慮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並軌問題,但多次遭到外資反對,主管部門從引進外資的考量出發,也曾一度站在外資利益一方,阻擾統一稅制的出台。期間還發生54家跨國公司聯名上書國務院的事情,反對兩稅並軌。此事披露後,曾震驚中國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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