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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震遠:兩岸涉海合作如何排除障礙 | |
http://www.CRNTT.com 2014-10-05 00:32:42 |
在日益激化的東海、南海爭端中,大陸和台灣都是當事方。必須強調的是,東海、南海爭端都不是多邊的爭端,而是包括大陸和台灣的整個中國,分別與各個聲索國的多個雙邊爭端。事實已清楚顯示了這一點。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權歸屬爭端,實際就是大陸和台灣為一方,與日本的雙邊爭端。儘管在爭端中大陸與台灣對於主張的具體表述不盡相同,大陸主張的是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台灣主張的是“中華民國主權”,但無論大陸或台灣,還是國際社會,都清楚地以為大陸與台灣主張的都是中國主權。實際上,大陸與台灣之間,即使在2008年以前的嚴重對抗時期,從來就沒有關於釣魚島主權主張的爭端。在南海爭端中,情況完全一樣。只存在大陸和台灣與各個聲索國之間的雙邊爭端,而從來不存在大陸與台灣的不同主權主張。這一情況從根本上決定了,在海洋安全問題的核心內涵,即在領海和相關島礁主權歸屬爭端中,兩岸必然,也必須合作。 兩岸海洋安全合作,在當前和未來時期的東海、南海爭端中,對於兩岸都有著不可忽視的現實意義。隨著國力全面、較快增強,大陸在相關爭端中具有明顯優勢。雖然大陸還難以收復被日本及其他聲索國攫取的領海及島礁,但他們完全不可能進一步擴張他們對中國主權的侵犯。所以,兩岸海洋安全合作,對於大陸,主要是進一步強化共同維護國家主權的心理力量。在東海、南海爭端中,台灣地位微妙。一方面,台灣多次聲明“中華民國”擁有釣魚島主權,並與日本在釣魚島海域多次發生漁業糾紛,台灣還一直控制南沙群島中面積最大的太平島;另一方面,台灣實際上又似乎置身爭端之外,台日在釣魚島附近海域的漁業糾紛並沒有上升至主權糾紛,而台灣對太平島的控制也沒有引發與聲索國的衝突。這一微妙地位是在多個因素的影響下形成的。台灣以不作為求得自保的政策固然是主要因素,而大陸強大實力的有效震懾作用,則是深層次的影響因素。台灣得以保持對太平島的控制最可以說明這一點。雖然近年台灣開始加強太平島的防衛力量,但與一直覬覦該島的某聲索國的實力相比,台灣始終處於明顯弱勢。以該國的野心和歷來的行事風格,以及近年來不斷強化對太平島騷擾的事實,他們之所以一直沒有對太平島採取重大行動,明顯有遠比台灣防衛力量讓他們忌憚的因素,那就是大陸強大的實力和維護中國主權的堅定決心。這既曲折又清晰地表現了,兩岸海洋安全合作的重要意義。 海洋資源開發、利用合作,對於兩岸的重大意義不言而喻。中共十八大明確提出了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目標,台灣也提出了建設海洋國家的目標,大力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是共同的內涵。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兩岸各有所需、各有優勢,強化兩岸合作,將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兩岸的需求,最大程度地發揮兩岸各自的優勢。海上航運對於兩岸都有重大戰略意義,而且兩岸都具有很雄厚基礎,如果實現強強聯合,不僅將為兩岸的發展提供更強大的戰略支持,而且將在激烈的世界航運競爭中居於非常有利的地位。海上油氣資源及其他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對於兩岸都有極其重要的戰略意義。在台灣終止核電開發的形勢下,東海、南海油氣資源的開發、利用,對於台灣更有特殊的決定性重大意義。兩岸合作開發、利用東海、南海資源,將大為增強兩岸在激烈的相關競爭中的有利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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