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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貿區創新政策須盡快“落地生根” | |
http://www.CRNTT.com 2014-10-20 08:38:10 |
文章指出,但不可否認的是,在進入實際操作過程中,部分政策仍然沒能真正落地,尤其系統性、涉及部門多的政策尚未真正落地。目前,除“央行30條”第一部分“總體原則”與第七部分“監測與管理”合計8條政策外,自由貿易賬戶等18項政策已進入實際操作階段,但便利個人跨境投資等4項政策尚未真正落地開展業務。便利個人跨境投資、穩步開放資本市場兩項內容涉及多個部門,環節較多。央行在人民幣資金跨境收支環節給予政策支持,但仍需其他部門出台相關配套實施細則。此外,部分政策需要分步實施,難以一次性落地。如利率市場化體系包括存款利率定價、金融機構准入和退出、利率管理方式等多個環節,目前此項政策還只是在小額外幣存款利率市場化方面嘗試。 再有,部分政策目標與企業預期有差異。如在自由貿易賬戶方面,其政策涉及的出發點、目標以及內容均與區內企業對政策的預期存在差異。對企業來說,其政策預期為通過自由貿易賬戶在境外融資並調回境內享受利差政策紅利,而政策設計目標則是通過自由貿易賬戶分賬核算、自求平衡等特點有效控制改革擴散效應與政策套利風險,以至成為金融創新平台。在政策目標框架下,其政策內容包括同一企業自由貿易賬戶與結算賬戶之間有限互通以及資金劃轉幣種為人民幣等。由於與企業預期存有差異,截至7月底,上海金融機構合計開立1972個自由貿易賬戶,與上海自貿區註冊企業數量相比較低。 更艱巨更長期的任務,是金融機構業務理念的轉變。自貿區掛牌後,央行、銀監會、外匯局實行“負面清單”管理,要求金融機構按照展業三原則展開業務。金融機構可按企業評估、交易風險等因素自行決定單證審核數量、種類。但從實際情況看,部分金融機構仍習慣於指令式管理,遵循監管部門針對具體業務下達的審核要求,於是在開展上海自貿區內創新業務時出現了不應有觀望、等待情況。 文章認為,現在唯有全力加快上海自貿區金融創新政策“落地生根”的步伐,舍此別無選擇。為此提出三點動議; 其一,加快轉換觀念,切實推動區內金融機構、企業從各方面、各環節進入“自貿區狀態”。 結合新政策發布,加大推廣力度。組織有關重點企業,對照自貿區政策,分析自身生產經營、流程,查找與政策契合點。對存在前置許可、驗收類的業務,應提前做好相應準備。 其二,強化深入研究自貿區各類政策,累積優勢。研究方向應從宏觀政策框架轉向微觀政策操作、研究內容由面到點。從政策內容梳理、與現行政策對比優勢延伸到操作環節。仔細琢磨是否具備政策落地的環境、條件;對未落地或落地後需求不旺的政策,應及時調整。此外,仔細甄別上海的優勢產業政策需求,適應區域優勢產業發展的政策窪地,盡快形成並強化自貿區特色產業。如融資租賃產業,在保持現有規模優勢基礎上,研究促進產業升級、企業做強做大的優惠政策。央行、銀監會、外匯局也應在租賃公司股權轉讓、外匯資金集中運營、外債宏觀審慎管理等方面,及時掌握企業需求的變化。 其三,推動銀企對接,力爭政策盡快落地。銀行可將自貿區內已運營的金融產品或具體業務案例向企業推介,儲備潛在客戶。企業也可將自身符合自貿區政策的生產經營項目或需求與銀行進一步溝通,實現金融產品與項目融合,形成項目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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