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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地方債隱患財稅側改革勢在必行

http://www.CRNTT.com   2016-02-07 08:16:17  


綜觀世界經濟史,如果沒有財稅改革就很難走出經濟危機。
  中評社北京2月7日電/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國務院關於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透露的信息,目前全國“100多個市本級、400多個縣級的債務率超過100%”。按國際慣例,政府債務占GDP比例如超過60%就過了警戒線。中國正在推進的地方政府債務置換及擴大赤字,只是推遲了存量債務兌付的時間,不可能真正解決地方政府債務的質量問題,要想從根本上化解地方政府的債務險情,就必須通過財稅側改革,實行“財政與稅收的重整”。

  上海證券報發表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治理研究項目負責人高連奎文章表示,綜觀世界經濟史,如果沒有財稅改革就很難走出經濟危機,一個國家走入經濟危機或是經濟陷入停滯,很多時候都是因為這個國家的財稅增長無法跟隨上經濟增長,無論是拉美經濟危機,還是東南亞經濟危機,抑或日本經濟危機,都是危機後沒有實行財稅改革,所以那些國家在經濟危機之後一蹶不振。

  從根本上看,世界競爭就是政策、制度的競爭,哪個國家能創新出一套新的適應時代發展的制度,那就將領導這個世界。當年美國在羅斯福新政之後能走出大蕭條,一方面靠的是凱恩斯主義的投資政策,但最核心的還是因為羅斯福重構了美國財稅體系。在大蕭條之前,個人所得稅在美國是一個可以忽略不計的稅種,只是少數人才交;新政之後,個人所得稅成為美國第一大稅種;在大蕭條之前,美國沒有社會保障稅,大蕭條後社會保障稅成了美國的第二大稅種;羅斯福的財稅改革奠定了戰後資本主義長達三十年的黃金時代,而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的新自由主義減稅政策又將美國重新拖入了危機。

  文章分析,一國財政稅收必須與這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宜,一般情況下,純農業國家的財政稅收占到這個國家GDP的10%左右是合適的,中國和歐洲的古代都是這種狀況;處於工業化初期的國家財政稅收占GDP的20%左右是合適的,今天,非洲和南亞的一些貧窮國家仍然處於這樣的稅收水平;一個走向全面工業化的發展中國家,財政稅收占GDP30%左右是合適的,而一個國家達到了中等收入水平,財政稅收一般要占到GDP的40%左右,發達國家的稅收一般占到了GDP的50%左右,北歐高福利國家則更高。

  一個國家發展階段越高,稅收就會越高,這是因為社會發展水平越高,社會分工越細致,國民對政府服務需求就會越多,也需要享受更高水平的社會福利、更優質的學校教育和更好的醫療水平。如果財政稅收體系不能支撐一個國家的發展,那必然會發生經濟危機。

  第一次工業革命之後,在頻繁經濟危機和工人運動的逼迫下,人類建立了社會保障體系;第二次工業革命之後,人類建立了社會福利體系,財政稅收都相應大幅提高;第三次工業革命至今,還沒有過大規模的財稅調整,所以經濟危機特別是政府債務危機頻頻。本輪世界經濟危機的核心就是債務危機,其根源就在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美國總統里根開啟的減稅潮,如果再繼續減稅,增加赤字,那將面臨巨大的利息支出,這些赤字利息將極大地擠壓政府投資的空間,最終政府財政會走入“以債還債”的惡性循環。

  文章稱,中國正處於從農業社會向全面城市社會轉型的時期,政府在城市建設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支出只會增加,很難減少。中國本來是低稅收國家,2013年4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世界經濟展望發布了IMF成員國一般政府收入占GDP的比例,中國在188個IMF成員國中排名第146位。中國今天已成了中等收入國家,稅收占GDP比例也達到40%左右,這樣政府才會有足夠的財力去解決棘手的社會問題。

  當前世界各國所採用的稅收框架,基本上是上世紀三十年代大蕭條時期建立的,後來的“增稅”與“減稅”都是在這個框架不變的情況下調控稅率,但到了今天,如果還只是調控稅率,已完全無法解決問題了。因此,現在需要稅收思想與徵稅方式的革命,創立新的稅收思想與稅收框架。在這種新的稅收思想下,“增稅”不是主張盲目提高現有稅種的稅率,不是加重企業負擔,而是以全新理念來支撐財政轉型。

  文章提出,依據這樣的思路,對中國的“結構性調稅”有如下四點建議。

  第一,根據不同的行業,不同的產品制定不同的標準,將各種產品分為“生存必需品”,“享受型產品”、和“奢侈型產品”三類,提高享受型產品和奢侈品的稅收,降低生存必需品的稅收,甚至免稅,而奔馳、奧迪、寶馬等豪華汽車,以及一些名牌服飾、珠寶、化妝品等品牌可直接劃入奢侈品行列,這樣劃分之後,就可對這些產品進行奢侈品認定,增加徵稅,增稅的空間非常大。

  第二,將工業品分為成熟工業產品和新型科技產品,對成熟工業品可適當提高稅收,因為成熟工業品需要投入研發的費用非常少,只有生產費用,而新型科技產品則需要持續的研發投入,而且需要面臨全球技術競爭,可以降低稅收,以鼓勵創新。比如手機技術不成熟時可以賣一兩千,技術成熟後則賣兩三百,這就是成熟產品與非成熟產品的差異,成熟產品,價格低廉,可以適當多徵收稅收。

  第三,對於產品,還可分為機器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勞動密集型產品可適當減稅,機器密集型產品可適當增稅,因為對於那些已實現機械化大生產的產品,勞動生產率非常高,價格也非常便宜,即使適度提高徵稅標準,價格也可以承受,而對勞動密集型產品比如服裝、鞋則應降低稅收,尤其那些更多需要手工勞動的行業比如中低端餐飲和理髮等行業理該減稅。

  第四,考慮將稅收分為公共稅收和專項稅收,降低公共稅收負擔,增加專項稅收比重,能用專項稅費解決的問題就不要再用公共稅收,政府提供的專項服務可適當收費,政府在特定領域的建設也可通過專項稅收加以平衡,以降低公共稅收負擔,進而降低企業和個人的稅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