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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振汝:“一國兩制”沒有最好 只有更好 | |
http://www.CRNTT.com 2016-05-16 00:12:44 |
雙人權理論與西方人權論最大不同之處是:個人權利或個人主義只是各類社會關係建立之開端,並非全部,在個人權利上建立個人與個人、個人與團體、團體與團體、人與自然之和諧權利,才是各類社會關係之終極要求,是人類政府必須回應和滿足的。如果以國際政治事件舉例說明,當歐美政府要以人權為借口出兵伊拉克、利比亞、阿富汗推翻當地政權時,其思量的不應只是如何摧毀別人的政府架構,更多的應是他們能否建立比現時更安定,更和諧的社會秩序。故此,他們不應只就出兵作準備,還應就重建作更多之準備,在和諧社會未建立之前,更不應該抽身而去。同理,在人類經濟發展方面,人類政府不應祇考慮財富之產生和積累,應更多考慮職業、食品安全與環境保護制度之制定和落實。人類仁權的定義是個人權利既要受保護,但個人為參與社會所渴求之群體諧和(如職業、食品安全),民胞物與、天地人共存諧和(即人類生存環境受到必要的保護)之意願和權利亦要受到保護。這就是人類仁權理論之中心思想和最佳示范,是可以作為職業、食品安全與環境保護制度確立之理論基礎的。 范振汝指出,與美國三權分立不同,香港的機制在於“互相制約,重在配合”,一部分政府權利,其他為剩餘權利,即基本法所規定的,“一國兩制”在於“中庸之道”,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香港的治理要靠道德,做到道法平衡,政府給予人民多少權利,關鍵看人民紀律性好壞,道德水平如何,“普選”要看港人愛國情操操有多少,人民素質有多高。不單有法律就能管制,還要從道德上使人信服,就像老子所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他表示,看上去美國法律雖好,但不是到各地都適用,要根據當地情況立法,香港普通法傳統促使人民習慣守法,便形成心理的規矩,活動范圍不能超出這個限度。不超出限度即可“無為而治”,率性而為,超出范圍則由政府管制。范振汝還指出孔子的觀點“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提醒中國在“一帶一路”發展中要重視當地環境,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方能互相得利,和而不同,兼容並包。范振汝還用八卦圖闡釋“德法平衡論”,強調對於香港特區管治單靠法律和道德都不行,立法不可有過多限制,要重視人的欲望和自由。 李曉兵最後表示,香港特區管治之策略要植根於中國文化,通過“雙人權論”、“仁道法學”,建立任何一種和諧社會關係和天地人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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